新一轮农村改革首推集体产权改革
- 发布时间:2015-11-09 06:35:4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春晖
上月末颁布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再次把相关农村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推到改革发展的前台。近年来,农业部、国土部等部门陆续推出了相关农地流转、集体资产股份改革和集体土地入市等一系列农村改革,上述《方案》实际上是对这些农村改革起综合性的指导、指引作用,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的话来说,“主要是明确农村改革的大的原则、基本方向,划清底线以及要解决好农村各个方面各项改革之间的协调”。首推集体产权改革
上述《方案》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主要是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
据接近国土部的专家所说,耕地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农民承包地的“三权分置”存在较大争议。所谓“三权”,是指农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这个提法出现在去年11月20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下称《意见》)中。
但在“三权分置”政策出台之前,中国农民承包地实施的是“两权分置”,即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分置”政策。从农民承包地的“两权分置”过渡到“三权分置”,上述《意见》称,是为了农民承包地的确权登记、有序流转,最终实现农业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培养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
农地入市缓行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经营性、非经营性两大块。农户宅基地是属于非经营性的集体建设用地,乡镇企业用地是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目前国土部等方面掌握的数据是,全国农户宅基地总面积大约为1.7亿亩,全国乡镇企业占地约为4000多万亩。今年开始的33个县级单位土地试点改革,主要是针对全国乡镇企业占地,只允许这部分农地进入拍卖市场,而且还设置了一个前提
——必须符合国土部的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副司长郑振源表示,从目前33个土改试点的进展来看,改革的步伐都走得不快,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也极为有限。这次《方案》中相关土改政策做了“省略”,也未提及33个土改试点进展情况,基本上也可以看出,中农办、国土部等方面对集体土地入市还是处于严控风险、封闭管理的状态。
在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制改革中,都会涉及到如何处置小产权房的问题,因此,有关方面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股改也是采取试点先行、严控风险的策略,早在今年5月,农业部等方面就将相关股改方案下发至29个市(县、区),但时至今日,也未对外公开该方案和试点市(县、区)的名单。
前述接近国土部的专家补充表示,相关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试点、宅基地改革试点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试点股改的截止时间,都是到2017年底,这意味着,对《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也会延推至两三年后。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