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梯事故前5分钟监控曝光:工作人员险被“吞”
- 发布时间:2015-07-29 11:32:24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吴起龙
事发前5分钟,商场2名工作人员已经发现电梯盖板有问题,甚至险些被“吞”,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在向商场方面汇报后,2人再次试探踏板是否稳固。当遇难女子到达电梯中央时,工作人员提醒说“电梯有问题”,但最终女子没能幸免。
这是一起本有可能避免的事故,事发前5分钟工作人员已发现电梯盖板异常,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制造单位生产的电梯曾多次出现事故……然而,这次电梯事故,最终使湖北荆州一名乘梯女士的生命戛然而止。
悲剧是如何发生的?是谁忽视安全留下这样的隐患?血的教训,带来哪些警示?
提前5分钟发现异常未采取措施 事故定性为“责任事故”
7月26日是一个普通的周末。家住湖北省荆州市的张伟,与妻子向柳娟和将满3岁的儿子来到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京中路189号的安良百货商场。
商场的6楼有一个儿童游乐园,并有许多童装店。张伟的堂妹柯丽君转述,一家人在6楼逛了一会儿后,张伟夫妻商量,妻子带儿子到七楼“转一圈”,而张伟在六楼自动扶梯口附近的一家童装店前等候。
“堂哥说,电梯看起来没有任何异样,没有警示标志,也没有人提醒说电梯出故障了。”柯丽君说。
未曾想,这竟是张伟夫妻的诀别。
记者获得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向柳娟带着儿子乘自动扶梯上楼,在最上端,电梯与楼面之间的盖板在向女士踏上后,忽然出现翻转,向柳娟被卷入缝隙之中。危急时刻,她奋力将儿子托举出,孩子并未受伤。待营救人员赶到现场,她已无生命体征。
监控显示,7楼扶梯口处,站有两名工作人员,向女士乘梯过程中,又有一名工作人员到来。目前,暂不确定这几人是否知道电梯已出现问题,工作人员是否向她提示了盖板的问题。
向柳娟的叔叔柯庆杰认为,商场发现问题后没有及时关停电梯;而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按电梯开关,将电梯停下。“这说明商场里根本没有应急预案。”
湖北省荆州市安监局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观鑫表示,本次事故发生在自动扶梯上机房处。上机房盖板一共由三块组成,靠近梯级的第一块为前沿板,后面有两块盖板。发生事故5分钟前,该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时,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最末端时盖板发生翻转,导致当事人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
陈观鑫表示,通过调查分析初步认定,此次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初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为前沿板与盖板之间连接松动,导致连接松动的原因有待进一步从结构、材料和使用维保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
3月“检验合格”7月发生事故 多重问题受到质疑
根据荆州市事故调查组通报,事故电梯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并于2015年3月16日经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合格,然而在不到4个多月的时间,这部电动扶梯就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检验合格”是否准确?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诸多疑点待解。
记者27日看到,事故发生后商场仍正常对外营业,但1至7楼的自动扶梯均已停止运行,从5楼扶梯入口往上看,6楼通往7楼的事故区域已被蓝色卷闸门封闭,一些身着制服的人员正在检修电梯。
“这里的电梯好像经常出问题。”荆州市民贾女士说,她家就住在商场附近,几乎每周都会带孩子乘坐电梯上到商场6楼儿童游乐园玩耍,如今发生“电梯吃人”事故让她很担心。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每部电梯都必须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一年一次的安全检验,只有获得检验合格证才能合规运行,但特检机构、人员是根据检测时电梯运行状态做出合格与否的判断,因此,一次检测合格不代表未来一年内电梯都能连续安全运行。“这种严进宽出的发证方式,要求电梯维保部门后期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一旦保养检查不到位,没有发现潜在危险,必然导致事故发生。”这位业内人士说。
事实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电梯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记者注意到,在安良百货多层自动扶梯出入口,都只临时张贴了“电梯故障,正在检修”字样的纸片,并无其他明显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多位商场内经营人员也透露,店铺与商场没有多大关系,营业员上岗并未进行电梯安全培训教育,也没有看到过专人在自动扶梯出入口处看守、管理。
电梯安全问题亟待关注 责任厘清尚待调查加速
近年来,随着身边越来越多电梯的出现,电梯事故也频频被曝出。就在27日,广西梧州市太阳广场也发生一起自动扶梯卡人事故,致一名幼童受伤;无锡市一家工厂一名年轻女子被卡在电梯平台缝隙中不幸身亡。
安全生产管理上有一条著名原理,叫做“海恩法则”。核心要义提醒人们:事故背后有征兆,征兆背后有苗头。专家指出,电梯设备从招标、采购、运行到监督管理,任何一个链条的疏漏,都可能埋下事故隐患。
从生产、质量环节来看,初步调查显示,湖北这起事故电梯制造单位为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有业内人士指出,该公司生产的电梯此前已发生几次事故。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6月湖南长沙“电梯故障女子从十九楼坠到负一楼”、2011年湖南浏阳市步行街一超市内4岁男童被手扶电梯卡住身亡等事件,事故电梯均是由该公司生产制造。
记者多次致电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的号码,但未有接听。陈观鑫表示,暂未确认电梯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目前,湖北省质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暂停使用该公司制造的自动扶梯,并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会同制造单位、维保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缺失,有些流于形式。业内人士指出,现实的情况是相当一部分载人电梯没有按时更新维保记录。一些物业单位为节省费用,对电梯检查的时间相隔很久,甚至出了问题才请人来检查,逃检、漏检和滞后年检等现象存在,以致发生故障。
电梯超期服役等问题也带来巨大安全隐患。质检总局2014年曾对部分省份2523台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进行抽查,发现7%的电梯存在较大隐患。
相关监管工作亟待加强。电梯运营过程涉及产权所有者、实际使用者、物业管理者等多个主体,每个环节责任都不容忽视。近年来,各地地铁项目、高层住宅、大型商场等,更对新的安全形势形成重大挑战。相关监管部门尤其要肩负起严格的督查职责尽职尽责。
记者了解到,针对此次电梯事故,荆州市政府已成立了由安监、质监、公安、监察、商务、工会等单位和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并邀请了湖北省、荆州市有关专家参加。
向柳娟亲属表示,在相关情况全面查清以及责任认定结果明确之前,暂不考虑协商赔偿等善后问题。
陈观鑫说,事故调查组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电梯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确认,切实做到公开公正。
专家表示,人命大于天。在电梯日益普及的今天,必须加大电梯生产、运行、监管等各环节、链条的隐患排查,加强管理规范,切实负起责任,避免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