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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提醒:买年货谨防价格欺诈

  • 发布时间:2015-02-15 14:29: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朱苑桢

  年货采购高峰期来临之际,山西省太原市物价部门在市场价格检查中发现,该市一家大型购物中心部分商品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涉嫌价格欺诈行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年货时对此类行为要多加注意。

  2月6日至12日,太原市物价部门对该市北美新天地时尚购物中心进行价格检查,发现该中心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和涉嫌价格欺诈两类价格违法行为。比如部分商品使用“吊牌价”、自制标价签等未经监制的标价签标价,还有部分商品不明码标价。部分商品标示的等级与实际不符,比如有的商品将等级标示为“一等品”,实际等级却为“合格品”,误导消费者。

  价格检查人员发现,更为典型的涉嫌价格欺诈行为是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优惠折价促销时,折前价格必须是“在本次优惠折价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这个折前价格从未交易过,折扣的基础就不存在,就属于典型的价格欺诈行为。

  太原市价格检查人员在北美新天地时尚购物中心的“巴塔”皮鞋专柜、“天美意”皮鞋专柜、“百丽”皮鞋专柜、“LAPALETTE”服装专柜检查发现,有七款标示了打折促销的商品,都从未在本商场按所谓的“原价”销售过。

  太原市物价部门由此提醒说,各商家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广大消费者也要积极维护自己合法的价格权益。消费者发现商家有价格欺诈等问题,首先要保留相应的物证,比如收集保存小票、海报宣传单,也可以用手机拍下来等。同时要及时拨打12358价格投诉举报热线,便于价格监管人员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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