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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购物潮下退货潮起 网购消费投诉逐渐增多

  • 发布时间:2015-11-17 11:42:00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金潇

  “双十一”刚过,有关网购的消费投诉逐渐增多 “网购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等条款已实施,消费者不妨多点耐心

  “双十一”硝烟缓缓散去,这几天,“剁手族”开始陆续收到商家发来的商品。但同时,一股退货潮开始涌动,有些人一边拆开快递,一边就开始办理退货。

  记者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获悉,上周五开始,下沙市场监管所和白杨市场监管所陆续接到涉及网购消费投诉电话,其中大部分网购消费纠纷的诉求是退货。

  今年“双十一”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的第一个网购狂欢节,“网络购物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等条款已经实施,这相当于给了消费者一颗“后悔药丸”,为消费者网购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消费者买得热血沸腾,退得心力交瘁

  “心力交瘁中,刚参加完‘买买买’运动会,买了一堆衣服、鞋子和护肤品,马上要开启疯狂退货模式。”昨天,网友“扣扣”在朋友圈发了图文调侃自己。

  这几天“扣扣”买的商品陆续到货,但真是收到一件失望一次,收到商品后,她立即联系快递员,将不满意的商品退回,“不知是不是发货量太大,我买的一款护肤品是美白款,却寄给我补水款。另外,有的衣服和卖家秀差太多,不仅有色差,质量也一般;有的衣服虽然质量不错,但穿着不合身。”

  无独有偶,双十一期间,陆小姐下了三十多单,天猫、京东、亚马逊一个都没放过,但在等待快递小哥的这段时间里,她已经准备要退掉部分商品,“双十一后的周末,我打开衣柜,发现新下单的一件外套,类似的已经有好几件,说喜欢也不是特别喜欢,说不喜欢也没有那么讨厌,当下就后悔了,开始纠结要不要退货……想想当时真是冲动啊,许多东西没考虑清楚就下单了。”

  双十一期间,购物下单时,朱女士基本上都要看一下运费险这一栏是否为商家投保,每次看到“最高赔付25元”的时候,她就会果断买下,“这种‘购买多件,实物比较,留下喜欢的,其他退货’的方式在我小姐妹圈里很流行,反正退货也不用自己多花钱。”

  快递员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送货高峰期暂不取件

  昨天,在顺丰速递公司下沙分公司高沙站,几个快递员正蹲在地上分拣包裹。

  一位姓赵的师傅对记者说:“13日到22日这段时间,是快递到达的高峰期,每天我们都有大量快递要送。但这两天经常接到要退货的电话,但是我们哪有时间上门去取件啊。”

  赵师傅主要负责高沙地区以及附近区域的快递投送,平时一般是每天上午派件、下午收件,但最近一整天都基本忙于送件。顾不上多说几句,赵师傅快速把需要派送的物品分拣好,就骑着电瓶车出发了。

  位于下沙6号大街的杭州市邮政局开发区分局,一楼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包裹,一名工作人员正蹲在地上,忙着将这些包裹进行归类。

  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几天他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来,“一车车包裹要送,而退货的量也多起来,其实要退货的可以等高峰期过了再退,我们现在实在是忙不过来了。”

  记者还走访了下沙的申通、圆通、韵达几家快递公司,这些服务点里也都堆满了包裹,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天送快递的同时,也接到了不少退货的单子。

  电商平台省工商部门联手阿里,推出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障行动

  虽然消费者退货的理由各不相同,但消费者拥有用脚投票的权利,这也是促使电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的一大动力。

  近日,浙江省工商局指导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推出了“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障行动”,阿里承诺消费者通过淘宝、天猫平台购买商品,在提出“七天无理由退货”后,如遇商家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或者由于出现商家撤场、被关停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退货时,由平台按照有关程序向消费者先行退款。

  依据新推行的“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障行动”,消费者遇到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的消费纠纷时,可直接向淘宝、天猫平台投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省工商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工商部门联手阿里推出“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障行动”,将使网络消费纠纷处理更加简便、快速,提升消费者网购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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