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消费 有奖销售、口头承诺这些行业陷阱得小心
- 发布时间:2015-04-30 16:15:00 来源:长春晚报 责任编辑:金潇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消费警示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各行业商家迎来了销售好时机,各种促销方式不断翻新。日前,长春市消协根据节日易出现的陷阱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小心“陷阱”。
旅游购物 有奖销售 谨防无售后维修
在旅游中,市民常因旅行社的导游将旅游者引入到强制购物中去买了一些不可心的商品;或因听从宣传,只注意了价格购买了假货,或因无购物凭证,在商品出现问题时难以退货,这些都给出游购物者带来了困扰。《旅游法》中明确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所以消费者有权利去拒绝强制交易行为。
消协建议:消费者应注意购买商品前要考虑到在内地该商品是否可进行维修?是否有退货保障?同时要注意查看商品标识,注意索要有效购物凭证,避免出现问题无维权证据。
小心别过“三包”期限
“有奖销售”“低折扣”是商家常用于促销的手法。常出现的问题有:所售商品已失去了一定的使用价值进行折扣销售,宣传信息不实、虚构原价假打折,有些商家在打折时,常使用“先升后降”“明降暗升”等方式,其实商品的价格并不优惠。
消协建议:消费者在选购产品的过程中,要问清商品实价,注意货比三家。应首先考虑到产品质量等因素,特别是要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时间,因生产时间较长的产品,虽然是新品,但由于时间放置过长,在商品使用材料等方面都会发生一些改变,所以在自身价值上也打了折扣。此外,如果是购买了过季产品不能及时使用,按着我国法律规定的“三包”期限是从购买之日算起,等应季使用出现问题时,所具有“三包”的权利也失去了,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
警惕“霸王条款”
餐饮行业的消费陷阱主要包括服务收费有陷阱。表现在事先不履行告知义务,如,提供的餐纸、茶水、茶位费等,事先没有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和明示消费价格到餐饮者结账时就开始收费;二是设置霸王条款。如开瓶费、消毒费、限定最低消费标准,包房设最低消费并与厅堂消费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且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和价目表。
消协建议:在餐饮消费中对商家主动提供的一些物品,消费者应做到知情去消费,有权拒绝商家强制交易的行为,有权拒绝一切不公平条款。
谨防合同陷阱
五一小长假,有些要出游的消费者为了方便省费用租车去游玩。由于事前缺少防范,导致举证困难,经济受损。
消协建议:一是租车前要全面考察租赁公司是否具有服务资质,防止转手再租;二是要注意验车环节。一些租赁公司常对用户隐瞒车况,外加租车者没有懂车经验,听而信之,导致行车中问题连连,特别是在交车环节中有的趁租车者不注意去设置一些问题,而且问题车责任难以分清,使租车人经济受损;三是应了解车辆服务保险情况。因车辆涉及到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消费者不应有侥幸心理,应主动去了解该租赁公司所具有服务项目。一般来讲,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赁汽车最起码应该具备四个基本险种,包括盗抢、车损、第三者责任和司乘险,但是,一些租赁公司出于侥幸心理,往往只投保国家强制执行的第三者责任险,一旦汽车出现事故,受到损害最大的是租车人。建议租车者选择规模较大的租赁公司,并注意了解租用车辆保障险种,避免自身责任加大经济受损。
提防口头承诺
五一小长假,有些市民会利用假期时间去选定房屋、选定家装公司及选购家具建材等。
消协建议:在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注意将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写入合同,特别是要把商家宣传信息及口头承诺落实到文字上(包括退定条件、三包时间等),对于合同及协议中存在不理解和不同意的条款要及时和商家进行沟通修改。长春晚报记者 祝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