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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电商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将受罚

  • 发布时间:2015-03-30 09:5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时习

  由国家工商总局制订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日前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经营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将受到处罚。

  《处罚办法》指出,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在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仍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都将受到处罚。

  工商总局消保局介绍:“经营者必须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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