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后37公司曾遭处罚 10家虚增利润吃罚单
- 发布时间:2015-03-30 07:16: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马巾坷
证监会在上周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中提及,自去年开始,证监会启动了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交易所配套修改了《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市公司将被实施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上述新修订规则于201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实施,根据法不溯及以往的原则,对于新规生效前已经作出移送决定的上市公司,将不再适用新规而退市。
那么,有哪些公司的违规行为是倒在了新规生效后呢?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自2014年11月17日至今,两市共有60张罚单被公示,其中,处罚主体为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共有45张,涉及37家上市公司(有些公司是被多位监管机构同时发布2张以上的罚单),这些公司违规行为显示,近七成被处罚的原因和“钱”有关,包括虚增利润、重大财务记载偏差、关联占款、拆借资金等,其中,有10家公司被处罚系因为“虚增利润”。
虚增利润花样百出
上市公司虚增利润的方法和花样有很多,用少结转成本、虚增库存等方法是常规“手段”之一。例如,被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在今年2月份处罚的上海物贸即是如此。
公告显示,2008年至2011年期间,上海物贸全资子公司上海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燃料”)为虚增利润、隐藏账面亏损,采用多种方法少结转成本、虚增年末库存,导致上海物贸2008年至2011年年报(合并)中资产和利润总额虚增,成本虚减。上海物贸在2012年年报中未对2008年至2011年虚假记载情况进行追溯调整,将2008年至2011年隐瞒的所有亏损全部体现在2012年年报中,导致上海物贸201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除了这些方法,还有在销售中虚开发票的行为。
2010年到2012年间,神开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设备)在经营销售业务活动中,应部分客户要求为客户预开销售发票,在预开发票但尚未实际发货的情况下即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并暂估成本入账。2012年底,神开股份一次性冲回了2010年到2012年度全部预开票但未发货的金额,其中,涉及以前年度的预开票但未发货的金额实际应调整以前年度收入和成本,但是,公司直接冲减了2012年的销售收入和成本。
上述行为导致神开股份2010年、2011年、2012年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虚增2010年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3.16%,虚减2011年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0.06%,虚减2012年度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8.79%。
敏感信息外泄不容忽视
除了财务虚假记载之外,在被处罚的这些上市公司中,有些敏感信息外泄的问题也十分严重。
例如,证监会查明的一些公司,在股票交易出现异动时,公司发公告称,没有筹划重大事项,但事实上,公司在此期间频繁接触其它公司筹划收购事宜;有公司被媒体报道利好消息之后,股价疯狂上涨,而公司随后发布澄清公告称报道有误,但公司自查后发现,公司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违背公司管理制度和新闻稿件审查流程,在将新闻稿件提请董事会秘书审核的同时,已将稿件发给了公共媒体,导致不实新闻报道的发生;还有公司重要股东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实际上却违反承诺套现;还有公司股东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凡此种种,最终都收到了监管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