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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延保纠纷日益突出:延保并非三包延期

  • 发布时间:2014-11-09 09:49:0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斌

  家电延保期找不到保修单位、延保期修理家电被收取额外费用……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延保并非三包服务的延续,延保纠纷已日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建议在购买家电延保服务时,要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谨慎选择,避免合法权益遭到侵犯。

  “美的冰箱在延保期坏了,不知道该找谁修。”市民黄先生反映,2011年他在某卖场购买的美的冰箱近期坏了。当时花200余元购买了延保服务,现如今卖场搬离,联系厂家又被告知延保不属于厂家服务,该延保服务是由卖场提供,费用也由卖场收取,至今黄先生也不知道该找谁延保。

  与黄先生延保无门的遭遇不同,魏女士则虽然找到了延保单位,但却被告知延保期间还需收取上门费。据魏女士介绍,2010年她购买了一台海尔电冰箱,同时买了一年延保服务,可保修至2014年12月。前一阵,她发现冰箱制冷有问题,便与商家联系,要求商家上门负责延保,结果商家却告知须收取上门费。商家解释称,消费者的电冰箱有两个配件损坏,一个是在延保内的不收费,另一个不在延保内的,要按照规定收费。后来经工商调解,商家为她免除了这笔费用。

  对于目前层出不穷的延保纠纷,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喻军解释,延保服务与三包完全不同,并非三包的延续,大多是商家为促销推出的增值服务,服务提供方既有厂家、也有商家,还有商家与第三方延保公司合作经营,或由专门的延保公司独立经营等。

  喻军提醒,在选择家电延保服务时,消费者首先要问清到底是哪里负责维修、是否收费、收费标准等多个方面,尽量选择由商品生产厂家提供的延保服务,或质量过硬、信誉度高的第三方延保公司或商家,可参照三包规定,与提供延保的企业签订具体、详细的延保合同,并妥善保管好商品发票和延保合同,确保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重庆市消保委还提醒,并非家电都需要购买延保,一些价格便宜、更新换代快的小家电,以及一些“三包”期长的家电产品,其本身就有超长服务承诺,不一定需要再买延保服务。而对那些违反消法有关条款,经营者强制、捆绑销售“延保服务”的行为,消费者要坚决拒绝,并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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