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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罚款金额被量化?回应称系表述有误

  • 发布时间:2014-11-04 07:37:0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谢凌宇

  “一中队现(场)罚(款)50000元,酒驾吊销执照5个;政秘科现罚6000元;渣土中队扣查黑车20辆……”近日,网络上曝出一张西安市雁塔大队“专项整治月量化任务分解表”。如此执法是否合规合法?交警部门是否下达了罚款任务?记者进行了调查。

  >>网帖

  交警罚款金额被量化

  近日,网络上曝光了这张“第四季度11月份专项整治月量化任务分解表”,在表格上,雁塔大队所属各中队、科室分别被下派了纠正违章停车、酒驾吊销驾照等详细执法数量任务,其中包含现金罚款合计“230500元”一栏。

  在表格的“备注”栏中,雁塔大队要求:以上任务为第四季度各月分解量化任务,各科、中队要严格按照大队量化任务分解表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任务。

  表格曝光后,引起舆论关注。不少网友表示质疑,交警执法岂能直接与罚款金额挂钩?量化任务是否有为交警部门“创收”之嫌?如此执法是否合规合法?

  >>回应

  工作量转化引发误会

  3日上午,记者来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塔大队采访,雁塔大队副大队长李林介绍说,表格并非是给民警下罚款任务,而是根据其日常执法经验,对民警进行的工作考核。“在日常执法中,交警部门发现,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现象较为普遍,而民警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力度不强,部分民警有畏难情绪。为了强化民警责任心,才制定了这样的工作量考核。”且绝没有“硬性考核”“强制完成”之说。

  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王海玲告诉记者,雁塔大队将执法例数量化为罚款金额,是表述上的不准确,也体现出工作上带有一定随意性,“已责成雁塔大队及时纠正,并要求全支队以此为戒”。

  >>专家

  量化罚款指标不合适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表示,公安部门对民警的工作量进行考核是可以的,但罚款并非执法目的,量化罚款指标是不合适的。公安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应当严格纠正此类行为,对于民警的工作考核,也应当有更加科学、合理合法的手段。

  交警部门承认,将工作量考核直接量化为罚款的表述确为不妥,初衷也并非“为罚款而执法”。鉴于此,交警部门已经严肃纠正并真诚向社会公众道歉,同时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此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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