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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寄丢两千元大衣只愿赔500:购物小票非有效证明

  • 发布时间:2016-04-26 10:04:40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张静姝  责任编辑:金潇

  丢两千元大衣中通只愿赔500

  张女士日前遭遇一件糟心事,朋友通过中通快递给她寄了一件衣服,三天后显示已签收,可她连包裹的影子也没见到。几经辗转,中通公司承认丢件,可赔偿500元。“衣服价值2099元,今年1月才买的”,张女士对理赔结果表示不满。中通快递因张女士提供的证据不是发票而拒绝其要求。目前,张女士已向国家邮政局申诉寻求调解。

  未见包裹 显示签收

  给张女士寄件的刘先生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今年3月初,他委托中通快递寄出一个包裹,内装一件衣服,“因为是同城快递,所以没想到会出问题,快递员也没问过要不要保价”。三天后,收件人张女士还未收货,上网一查,意外发现运单显示“已签收”,且是“拍照签收”。张女士又通过家门口的快递驿站查询,也没有找到相关快递信息。

  张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中通快递送货网点提供的快递单拍照记录,签收人处只写了“超市”字样。张女士为此多次联系中通快递,并将快递驿站的查询情况和购衣小票、刷卡记录单等单据提供给对方,要求赔偿。记者从张女士提供的详单中看到,衣服购于2016年1月,购买价格为2099元。

  4月初,张女士收到中通公司回应,只能赔付500元,“两千多元的大衣丢了,就给我500块钱,太不合理了。他们说还要再商量,这一商量又快一个月了”。

  中通认赔 只认发票

  昨日,记者致电快递驿站运营方客恩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客服查询了中通快递提供的签收单,称系统中无此单记录。“我们接收的每一单,工作人员都会扫描条形码录入包裹信息,还会在快递单签名,不会就写‘超市’两个字。”她建议张女士立刻联系快递公司。

  中通快递公司昨日向记者证实,经过几次查询都没找到张女士的包裹,所以决定向张女士赔偿500元。至于赔偿金额如何界定,对方称,“张女士没能提供货物价值的有效证明,我们要的必须是发票”。张女士对此理由不认可,“衣服是在上海买的,难道我为开张发票再去一趟?况且购物小票和刷卡单也有详细的价格信息,为什么不是有效证明?”

  -律师说法

  中通无权限定举证范围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陈抒律师表示,《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件发生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快递企业应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双方未就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保价快件按保价金额赔偿。未保价快件,按《合同法》赔偿”。按照《合同法》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陈律师指出,维权的消费者应主动举证,证明所寄包裹里的内容,并明确实际价格。寄件方未对商品保价,但有购物凭证证明其市场价值,“中通无权让对方非得提供发票”。他建议消费者以后在寄发贵重物品时保价,“一旦发生纠纷,这才是最有利的证据”。目前,张女士已向国家邮政局申诉寻求调解。

  线索: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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