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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黑与白”终见分晓 出租车改革“破冰”起步

  • 发布时间:2015-10-12 09:17:21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金潇

  争论不休的专车“黑与白”终见分晓。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经营权、份子钱等出租车改革的敏感话题,以及网约车即专车的身份问题,都得到明确。

  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指导意见》明确,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经营权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南京市域经营权的出租车有1万多辆。2009年之前的16年,是通过拍卖等方式发放出租车营运证。2009年下半年,南京对200辆新增的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招投标,通过服务质量评比发放营运证,出租车企业每年缴纳1万元的有偿使用费。今年1月1日,南京实行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张家港、江阴也取消了出租车经营权管理费。按照交通部的最新精神,我省其它城市的出租车经营权也将无偿使用。

  今后“份子钱”要给明白账且弹性收取

  针对出租汽车“份子钱”问题,《指导意见》指出,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

  记者10日晚电话联系南京佳弗林出租车公司田师傅时,他已经收车回家:“每天苦完份子钱才能开始赚自己的,出租车司机肯定希望份子钱低一点,自己多赚点。先不谈份子钱高还是低,现在关键是没个明白账。”

  省交通厅副厅长汪祝君介绍,“份子钱”是企业把车承包给驾驶员后,驾驶员交给出租车公司的承包费,包括车辆折旧费、相关税费、车辆保险费、营运管理费等,定价标准很复杂,费用的高低除了与经营模式有关外,还跟出租车车型结构、经营权方式、车辆报废更新的周期、企业管理成本有关,同时也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日常运营包含的费用等有关。

  今年4月,南京下调执行了6年多的出租车“份子钱”。下调后,出租车每月的份子钱从6100元到8600元不等。但出租车驾驶员仍然感觉“份子钱”还是太高,他们觉得每天先要赚到二三百元之后,才能有自己赚钱的空间,公开份子钱账目迫在眉睫。

  私家车不得接入网约车平台参与营运

  《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记者注意到,此次特别明确,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不得接入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外的其他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私家车包括在内)。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也就是说,私家车拼车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此前,私家车不得从事营运业务一直是交通部门死咬的“底线”。南京市今年共查处挂靠平台从事非法营运车辆近400台,目前行业监管部门依据的是《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对无营运资质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进行管控。

  今后,专车“合法”存在,但从事经营预约出租车的驾驶员至少要有3年驾驶经验,经考核合格取得专门的从业资格证。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介绍,提供网约车服务后,应按相关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网约车经营者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敏感信息。

  专车合法上路面临“大洗牌”

  就在几天前,滴滴快的在上海拿到全国首张网络约租车平台资质,标志着“专车”合法化迈出第一步。但目前滴滴快的专车基本都来自私家车挂靠。最新数据显示,滴滴快的的加盟私家车司机已达704万。而美国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优步自推出“人民优步”以来,私家车注册出现“井喷”,目前已覆盖200多个城市。对照新规,未来私家车想开专车,必须先改“身份”,作为营运车辆接入,到规定年限必须报废。南京专车司机郑庆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营运车辆8年就报废了,而私家车开8年大多车况很好,报废不划算。

  记者采访中注意到,滴滴快的今年推出的拼车出行产品“顺风车”,在新规出台后显得比较“尴尬”。交通运输部当天对拼车作出正式回应,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未来将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作为占据目前国内90%以上的专车市场的滴滴快的发言人陶然当天对专车新规进行回应表示,目前网约车管理办法还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对此表示关注,也会继续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认为,“互联网+交通”是大势所趋,从事网络约租车业务的私家车,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市场,《指导意见》彻底把私家车排除在外,监管难度很大,需要地方出台相关细则。记者 吕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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