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揪出改单据走私案中案 将交易原棉写成废棉
- 发布时间:2014-11-02 07:53:00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陈龙
改单据走私? 海关揪出案中案
近年在一般贸易渠道查获、全国最大宗走私原棉案告破
今年以来,海关总署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农产品走私“绿风”专项行动。行动中,广州海关把粮食、棉花等农产品走私列为重点监控和打击对象。6月30日,经过周密侦查,该关在上海、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同时开展收网抓捕行动,一举破获“4·09”伪报品名走私原棉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该案是海关近年来在一般贸易渠道查获的全国最大宗走私原棉案件。
将交易“原棉”写成“废棉”
在忙碌繁杂的外经贸领域,潜伏着这样一些人,他们不从事正经的商贸活动,而是时刻盯着各种境内外高价差的商品,专门干着走私违法的勾当,以牟取非法暴利。他们被海关缉私人员戏称为“职业走私人”。唐某和佘某就是其中两个典型。办案人员发现,唐、佘二人曾以23家国内废棉定点加工厂及进口代理商的名义,在广州口岸申报进口过大量废棉。办案人员在成千上万份单据中,发现了3份特别的订货单据,单据上的交易货物并非“废棉”,而为“原棉”。
“三流合一”形成证据链
围绕唐、佘二人涉嫌走私原棉的线索,广州海关缉私局迅速组成“4·09”专案组,从突审唐某、审查报关资料、追查货源等几个方面,同时展开线索摸查和案件经营工作。
然而,在之前作案过程中和被捕后,唐、佘二人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二人对于进口棉花的事情拒不认账,而且棉花进境后很快便进入市场流通环节,很难追踪查证。
办案人员转变策略,充分调查原棉贸易相关的外围情况,并对各类繁杂信息进行更加细致的筛选、比较和分析,结合涉案货物海上、陆上货运的运输流,涉案货物货款、代理费的资金流,涉案人员往来邮件的通讯流,采取“三流合一”开展比对分析,与走私各环节的相关证据相互佐证,形成了闭合、严密的证据链条。
6月30日凌晨,随着广州海关缉私局行动总指挥令下,16个作战小组、58名缉私警察分别在上海、广州、深圳、佛山四地同步行动,一举抓获包括主犯在内的8名犯罪嫌疑人,查扣了重要的棉贸易原始成交资料一批。
“4·09”走私原棉案告破对参与走私棉花的犯罪分子形成巨大的威慑力,与唐某走私团伙曾有贸易合作关系的国内棉花经营商陆续主动投案。根据查获的证据证实,唐某团伙自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以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进口原棉1000余柜、2.4万余吨,案值约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