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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山牛奶”可以喝 硫氰酸钠需“解毒”

  • 发布时间:2015-10-12 07:33: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金潇

  

  

  文/高洁(营养学博士)

  国庆节前,网上疯传最厉害的食品安全事件就是“辉山牛奶”了,“硫氰酸钠”这个以前不被人们知晓的专业化学名词,几天来出镜率颇高。

  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之后,“氰”这个字似乎看着就有毒。那么,“辉山牛奶”里的硫氰酸钠到底是个什么鬼? “十一”长假一过,我们赶紧给大家“解毒”一下吧。

  事件回放

  9月24日

  河北食药监局通报,辉山乳业7月10日生产的高钙牛奶(240毫升灭菌奶)被河北省秦皇岛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检出硫氰酸钠含量达15.2mg/kg(最高限定值≤10mg/kg)。硫氰酸钠是毒害品,被禁止在牛奶中人为添加,就此,有关方面发布了食品销售安全警示。

  9月28日

  辉山乳业多名员工聚集在厂区,拉出“彻查真相”、“严惩帮凶”、“还我清白”的条幅,直接向河北食药监局叫板,抗议河北食药监局此前的行为。

  9月29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表了情况说明,表示河北省食药监局决定撤销9月24日发出的销售安全警示。

  9月30日

  中国乳制品协会发表声明,力挺辉山乳业,要求河北省局公开道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乳制品中硫氰酸钠风险监测情况的通报》,还了辉山乳业一个清白,事情算是有了个了结。

  为了让读者更放心,我们查文献、访专家,现在就把答案告诉大家。

  牛奶本身就含有硫氰酸钠

  硫氰酸钠本来就有,哪来的呢?饲料里。那饲料是违法的、有毒的吗?也不是。

  许多植物,尤其是十字花科类植物(包括花椰菜、卷心菜)中,含有大量的硫代葡萄糖苷,在植物组织遭破坏后,硫代葡萄糖苷可被葡萄糖硫苷酶水解产生硫氰酸盐。

  而十字花科类植物常用作奶牛的蛋白补充饲料,也就成了原料乳中硫氰酸钠的来源之一(至于硫氰酸盐和硫氰酸钠的关系,不再细说,姑且认为是一个东西吧)。

  除了饲料之外,奶牛的品种、生活环境、生长阶段、个体差异,都会导致原料乳中硫氰酸盐浓度的差异。不止牛,其实人体中也本来就有硫氰酸钠,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2010年,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对全国各地原奶中硫氰酸钠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发现下图结果。

  通过以上各个数据不难发现,所谓“硫氰酸钠毒牛奶”,并没有想象得那么毒。这里面所谓的含毒量,还不如人唾液中的含量多。已经喝了那个批次牛奶的人们可以放心了,不要因为有个“氰”字就恐慌,不同化合物性质大相径庭。

  但是,吃多了就有毒了。硫氰酸盐对人类健康的风险主要是抑制甲状腺吸收碘、抑制乳腺输送碘。高浓度的硫氰酸盐会使人感到眩晕、神志不清,而急性中毒剂量为120 mg/L以上,我们之前就说过,离开“量”说“毒”性,就是不讲科学。

  硫氰酸钠还曾是牛乳的保鲜良策

  生鲜牛乳中存在一种天然活性抗菌体系——乳过氧化物酶体(LPS),可以抑制细菌生长,延长鲜牛乳的保存期。LPS由乳过氧化物酶、硫氰酸盐和过氧化氢三部分组成。特别是硫氰酸盐,当其浓度达到15mg/L的时候,能够激活LPS,使抑菌效果达到最佳。

  因此,1991年,WHO和FAO的食品法典委员会颁布了CAC/GL13—1991《乳过氧化物酶体系用于原料乳的保鲜指南》,推荐将硫氰酸钠作为保鲜剂添加到生乳中,以保证在没有冷却的条件下进行牛乳安全运输,其推荐添加量的上限为14 mg/kg。

  在我国,也曾经使用这个方法,后来鉴于可能滥用等问题取消了,具体经过是:

  1995年,颁布GB/T 15550-1995 《活化乳中乳过氧化物酶体系保存生鲜牛乳实施规范》,规定添加的硫氰酸钠不允许超过15mg/kg;

  1996年,颁布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指出0.3%过氧化氢2.0m1/L和硫氰酸钠15.0mg/L为生牛乳保鲜的最大使用量;

  2005年,废止了GB/T 15550-1995;

  2007年,颁布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取消了硫氰酸钠的保鲜用途;

  2008年,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明确规定乳及乳制品中硫氰酸钠属于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接到举报,有硫氰酸钠的违法添加行为,因此印发《关于严厉查处在乳制品生产加工中添加硫氰酸钠违法行为的函》,要求加大对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添加硫氰酸钠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但尚无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其在生乳和乳制品中的限量值标准。

  咱硫氰酸钠的“国标”高于国际,何必海淘?

  其实这个“大乌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有关部门很郁闷,企业很冤枉,行业很气愤,媒体很热闹,但是,消费者并没有什么损失,这么折腾这么热闹,归根结底是为了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当然现在有些做法未免过激,似乎三聚氰胺事件过后,有些相关部门透着那么一股子宁可错杀一万,绝不放过一个的劲头儿。还是要冷静。

  此次事件之后,政府监管部门还是应该完善监管体系,建立更加科学的依据、进行更加客观的检测、发布更加精准的信息;企业行业还是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用卓越的品质挽回乳品行业的声誉,挽回消费者因三聚氰胺事件而丧失的对中国乳业的信心;消费者也应该因此主动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不盲目信任,也不盲目恐慌。特别提示海外购买乳制品的人群,就硫氰酸钠来说,我国比WHO有更严格的标准,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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