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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大米乱象透视 市场所售为产量十倍

  • 发布时间:2015-05-26 03:32:04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刘荒 程子龙 许正  责任编辑:谢凌宇

  以“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中国名牌产品”著称的黑龙江五常大米,凭借独特品质赢得了全国消费者的青睐。然而,近几年,五常大米“天价”“掺假”等市场乱象频遭曝光。

  记者调查发现,五常市五常大米年产量至多为105万吨,但业内人士估算,全国市场上标售的“五常大米”至少有1000万吨。这意味着,市场上大量的五常大米都是假冒的。此外,所谓五常“调和米”催生了“拼缝”行业。不少五常市的“能人”从外地收稻,转手卖给加工企业,利润十分可观。

  产量之谜:哪来那么多五常大米?

  据了解,五常大米中最优的品种是五优稻4号,五常大米的品牌就是靠它在全国打响的。五优稻4号稻种的发明人、77岁的田永泰说,2000年秋他从五优稻1号的自然变异株里,选出一个特殊稻种——命名为稻花香2号,当年冬季拿到海南加代试种喜获成功。

  稻花香2号经国家种子部门审定后,确定种子名称为五优稻4号。田永泰认为,五常大米享誉全国的口碑,主要归功于五优稻4号,所以只有它才能称为正宗的五常大米。

  五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春雷认为,从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定义和范围看,所有在五常市区域内种植的大米,理论上都可以叫五常大米。2003年,五常大米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原产地保护产品,明确五常市全部24个乡镇所生产的40多个品种大米都叫五常大米。

  五常市农业局副局长秦利明算了笔账: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约220万亩,按亩产1500斤水稻计算,年产水稻150万吨。即使按70%的最高出米率计算,全年大米产量也不会超过105万吨。

  质量之虞:“调和米”到底算不算“掺假”?

  2010年7月,媒体曝光有外地企业往大米中掺入香精冒充稻花香事件,五常大米首度遭遇品牌危机。“掺假”成为五常大米的污点话题。

  在去年五常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一份报告中,对“调和米”有比较详尽的阐述,一是由外地稻和稻花香调和而成,不标注“五常大米”;二是由五常地产水稻和稻花香调和而成,标注“五常大米”;三是外地水稻和五常其他品种水稻调和而成,标注“五常大米”。

  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调和米”需要大量外地水稻,五常市周边市县甚至一河相隔的吉林省个别乡镇,专门种植一些水稻给五常水稻做“配套”。一些质量非常优良的牡丹江水稻以及庆安水稻,也甘愿给五常大米做“配角”。

  部分消费者希望购买纯正五常大米,称“调和米”本身是“掺假”行为。也有市场监管部门指出:部分企业生产“调和米”,一方面是为追求高额利润,打擦边球,一方面是经销商压低价格,米业不得已而为之。

  监管之难:政府四处打假陷窘境

  自2010年被媒体曝光“掺假”问题后,五常市组织质监、工商、税务、公安、农委等多个部门,对全市稻米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杜绝掺香精、给大米上蜡现象。但随着市场环境以及消费需求的多元化,一些企业为了逐利又开始打“擦边球”,一些新的市场经济现象也需要界定。

  异地被假冒是五常大米面临的又一困局。有业内人士介绍,相当一部分“五常大米”是在销售地“调和”或“包装”而成的,江西和福建等一些地方,甚至成了这些米的“产地”。

  五常市副市长杜泽春直言,异地打假一是成本高打不起,二是管辖权受限制。

  赵春雷说,如果想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就必须创新监管体系,包括修改相关质量标准,具体标明水稻品种和产地以及相关比例。

  杜泽春认为,政府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同时,企业应加强“诚信”理念,树立并保护好自己的品牌。同时,如何放大品牌效应、拉长做强整个产业链,是政府部门在进行农业产业化方面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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