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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烟草行业利税超万亿元是好事吗

  • 发布时间:2015-01-16 10:59:00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惠铭生  责任编辑:时习

  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凌成兴15日说,2014年烟草行业工商利税达到10517.6亿元,同比增加957.7亿元,增长10.02%;全年上缴财政总额9110.3亿元,同比增加949.1亿元,增长11.63%。(1月15日新华网)

  2014年,全国烟草行业工商税利突破了万亿元大关,尤其是在全国经济增长呈现下滑趋势的当下,烟草行业利税再度大幅增长,这似乎是一件幸事。

  但是,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曾对媒体直言,中国不需要烟草业GDP,“那是黑色的,带血的,慢性自杀的。中国需要‘堂堂正正的GDP’,是健康友好型产业的产出。”吸烟有害健康是一种常识,并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而因吸烟造成的疾病、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烟草利税永远也弥补不了。

  有不少专家算的一笔账是:烟草税和医疗成本最终会抵销。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表明,如果一国政府当年的烟草税是若干亿美元,那么20年后,这个政府将不得不用当年所征收的烟草税的2.8倍来支付因吸烟带来的健康危害,而且不包括由吸烟造成的其他损失。我国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136.6万,超过因艾滋病、结核、疟疾和伤害所导致的死亡人数之和。

  从这些数字看,烟草税超过万亿元不是幸事,而是一种悲剧。在烟草税率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工商税收得越多,消费的烟草量就越多,那么,它戕害的身体以及所带来的疾病、医疗费也必然水涨船高。简言之,烟草税利越高,它对社会的危害性就越大。吸烟是一种公害,是一种灾难,所以烟草行业工商税利超过万亿元,有何值得称道的呢?

  更为不幸的是,从国际形势看,烟草注定是没落行业,并且全世界在控烟方面卓有成效。我国虽然在2005年批准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但是,我国还没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方面的专门法律或行政法规。我国自2008年以来,已有北京、上海、杭州、广州、哈尔滨、天津、青岛、深圳等城市出台了控制吸烟的地方性法规,但收效甚微。2013年中办、国办发布了领导干部“禁烟令”,但黑龙江、湖南、广西、青海四省区既无发文又没有其他举措,成为死角。

  一方面,政策难以约束烟草的泛滥,另一方面,烟草企业更是推波助澜,不遗余力地推销香烟。在美国、加拿大、泰国和香港的香烟外包装上,清楚地把吸烟的危害以图片和文字给予了警示,而我国的香烟除了羞答答地印上“吸烟有害健康”的字眼,包装是异常精美华丽。至于烟草广告,虽然我国相关法规明令禁止,但隐性的、甚至是明目张胆的广告并不乏见。这些无疑都让所有的控烟努力大打折扣。

  中国控烟很难,难在哪?一者,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边控烟,一边发展烟草行业,利益原本是冲突的。二者,全面控烟难在烟草利税诱惑。只是,吸烟有害的长远账,烟草公司不肯算;公众的身体健康,烟草专卖局不愿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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