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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药监局:网上订餐勿购“无证”食品

  • 发布时间:2015-10-17 09:04:43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庭

  10月12日,本报刊发《点餐APP,12家店铺用一个餐饮执照》,暗访调查了朝阳区定福庄附近的外卖餐厅,发现部分商家无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使用问题证件入驻互联网外卖平台,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昨日,市食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互联网订餐时切勿订购“无证”单位制作的食品,或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用餐保留好消费小票。

  网卖食品存安全风险

  在《点餐APP,12家店铺用一个餐饮执照》的报道中,北京青年报记者在朝阳区定福庄周边调查发现,外卖APP上商家众多,消费者点餐量也很高。然而,在饿了么点餐平台默认排序前十的商铺中,竟有5家商铺使用的是同一个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随着调查深入,北青报记者发现,定福庄西街周边3公里内,有12家商铺使用同一套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而注册证件的地址却为数十公里外的丰台区。

  市食药监局表示,虽然目前“互联网+订餐”的方式给传统餐饮服务行业注入了新的商机和活力,但目前网络订餐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并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风险。

  网上订餐拒绝无证食品

  不少消费者在点餐时只关注了菜品和价格,并没有查看商铺的营业资质,仅仅盲目相信第三方订餐平台的入驻审查。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对此,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订餐时,要了解供餐单位的名称、经营地点和食品制售资质(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食药监评定的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切勿订购“无证”单位制作加工的食品,或者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

  订餐同时保留票据维权

  收到网上预订的食品后,消费者还要做哪些事情?市食药监局表示,消费者收到食品后,应当检查餐盒包装是否清洁完好,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或变质,然后及时食用。

  同时,留存好消费小票、发票等相关凭证,如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消费者保护维权电话12315;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拨打食药监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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