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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眼灯抽检合格率不足50%

  • 发布时间:2016-03-31 08:31:36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河南郑州消费者协会发布比较试验结果

  护眼灯抽检合格率不足50%

  本报讯(记者孙中杰宋晓霞)近日,河南省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15年度婴幼儿纸尿裤(片)和读写作业台灯商品比较试验结果,纸尿裤(片)23个样品全部合格,国产和进口产品所检项目上差异不大,部分国产产品检验结果优于进口。读写作业台灯质量堪忧,30个样品16个不合格,合格率仅为46.67%。

  据了解,此次比较试验由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和第三方质检机构共同参与,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分别从4个超市和3个婴幼儿用品专卖店购买了好奇、妈咪宝贝、帮宝适、舒氏宝贝、安儿乐、大王、花王等16个品牌的23个婴幼儿纸尿裤样品,基本涵盖郑州市婴幼儿纸尿裤的主流品牌,检验项目主要包括滑渗量、回渗量、渗漏量、交货水分、pH值、迁移性荧光物质等。经检验,23个样品所检项目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率为100%。

  据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虽然国产和进口产品在价格上有一定差异,但所检项目上差异不大,部分国产产品的检验结果甚至更优于进口。

  “读写作业台灯”主要用于书写、阅读场合的照明,俗称“护眼灯”。此次在对30个样品的灯具上的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泄漏电流、频闪等14个指标开展的比较试验中,有16个样品被判定为不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率仅为46.7%。问题主要表现在灯具上的标记、结构、内部接线和外部接线、线路功率和谐波。

  鉴于试验结果,郑州消协呼吁,应尽快完善国家标准。市场上销售的LED光源读写台灯并未包含在目前执行的产品标准中,而生产企业常用作宣传护眼功能的“频闪”项目,在现行国家标准中也并未作出具体规范,国家标准也没有对“护眼”功能的效果出台判定依据,部分品牌的生产企业在宣传中使用“防近视”、“保护视力”等用语,易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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