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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有机产品社会共治新格局

  • 发布时间:2016-01-07 08:32:34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工作研究

  □ 高 斌

  随着有机产业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市场需求倍增,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提高,国家认监委不断完善有机产业认证制度,有机产业在我国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仅2013年一年,我国有机产品的总产值就达816.8亿元。内蒙古作为我国北方的重要粮仓和生态屏障,有机产品认证成为提高农牧业经济效益、改善生态环境、提高食品安全和质量、促进农牧民增收的重要手段。

  内蒙古质监部门作为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管部门,立足部门职能定位,深度融合农牧区经济发展大局,在促进有机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高质监部门服务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有效性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有机产业发展有着非凡的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内蒙古地处我国北疆,恶劣天气较多,水资源缺乏,但也具有生态环境优越、地域广阔的优势,天然的土壤、水质和土壤适合有机产业发展。2014年全区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35.6万公顷,截至2015年底,全区有机产品认证证书625张,获证企业344家,位列全国第7位,相比2014年年底,证书数量增长了18.6%(2014年底为522张),企业数量增长了增加了16%(2014年底为295家),在全区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国家认证机构共有18家。全区有机产品种类已涉及到植物、畜禽、加工、水产4大类86种产品。

  有机产业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通过减少化学和外部资源以及能源投入,尽可能采用本地化、物理和生物技术,实现农业生态系统的养分循环和高效能量利用,与传统农业相比,有着非凡的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有机产业有助于减少农(兽)药和化肥的使用,减少地下水污染,促进草场和耕地恢复,降低生态环境污染,保障食品农产品的消费安全。二是固碳减排和降低能源投入,增加土壤有机碳,减少化肥投入所消耗的工业碳排放和能源消耗,通过有机规范化管理,提高单位产品的能源利用率。三是促进农牧区经济快速发展,先进的管理模式有助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高经济附加值的有机产品逐步成为农牧民增收的主渠道,有效带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四是提升消费者的可持续消费意识,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凭借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本质属性,打破绿色贸易国际堡垒,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缺乏品牌优势成为制约有机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内蒙古有机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有机产业的发展程度仍然不高,有机产业带来的经济附加值没有得到完全释放,促进特色县域经济发展的潜力尚未得到有效发挥,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效果还不显著。

  有机产品进入我国已有20多年,但在内蒙古发展的时间不过5年,目前自治区本地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的认可程度仍然不高。同时,我国有机产品主要消费场所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一线城市,内蒙古本地消化能力极其有限,缺乏品牌优势,竞争力不高、营销水平弱成为制约有机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按照自治区党委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积极寻找能够提高食品农产品的经济附加值的方法,有机认证成为各家都看好的“香饽饽”,但是多数企业和合作社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得有机产品的高利润,对有机生产作业的公平、健康、关爱、生态学理念不熟悉,没有在生产作业中贯彻“有机理念”,企业诚信问题凸显。获证企业对有机认证认识程度不高,一些企业只是“为了获证而有机”,对管理不够重视,只注重有机证书和标志,不注重过程管理,普遍存在着管理水平不高、档案管理不规范、记录和材料不完整、有机标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随着我国有机产业快速发展,认证机构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对有机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部分认证机构在认证活动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服务水平不高,认证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的技术咨询只停留在“纸面”上,不能有效指导企业开展认证活动;二是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活动不够严谨,只重视“文件”审核,却轻视了企业实践效果;三是认证机构监督审核流于形式,不能起到实际效果,甚至为了维系合作关系,遇到企业违反相关标准的行为,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要求暂停、撤销证书;四是认证机构与地方监管部门沟通不畅,缺乏对认证市场的共治理念;五是认证机构之间存在恶性竞争,不断压低认证价格,导致获证企业认证证书的“含金量”不足。

  随着有机产业发展进入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发展新阶段,当前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方仅靠各自单打独斗式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有机产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在品牌、营销、价格等方面均不占优势的内蒙古有机产品,更需要构建多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新格局,推动我区有机产业登上新台阶。

  构建社会共治新体系,着力打造有竞争力的有机产品品牌

  加强政策扶持,扩大产业规模。坚持产业化开发原则,加强有机产业政策扶持,加大对有机产业链各环节的奖励和资金支持,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化组合,形成有机产业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组织集团化、管理企业化、服务社会产业化的经营格局,提高自治区有机产业效益。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对有机产业的开发力度,充分利用自治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条件和农牧业产业特色,合理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推进,扩大有机产业发展规模。

  加强科技创新,实施品牌战略。坚持科技支撑原则,做好有机产业区域布局,加大有机产业关键技术科学研究和科技立项,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探索有机产业新技术和新型发展模式,促进自治区农畜有机产品精深加工,构建以科技为核心的差异化产品布局,提高有机产品竞争力。坚持名牌战略原则,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以“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内蒙古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项目”为抓手,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加强内蒙古有机品牌的宣传、管理、使用、保护,以品牌带动有机产业发展,着力打造知名的内蒙古名片。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强化技术服务保障。组织相关企业、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开展有机知识进社区、有机产品展销会、有机产品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有机产业知识和发展有机产业的重要意义,提高农牧民、从业者、消费者对有机产业发展的认识,扩大有机产品生产量和市场供给能力,扩大有机产业影响,提高消费者认可程度,扩大有机产品销路。壮大有机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有机产业从业者、农牧民的培训指导,提高从业者技术的知识更新,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培养一批有机产业专业技术人才,推动有机产业走有之、高产、低耗、高效、持续发展的路子。召开有机产业科技研讨会和技术交流会,及时传递国内外有机产业、食品的新技术、新成果、新信息,交流有机生产经验,解决有机作业发现的新问题,提高、丰富、完善、提升有机产业的理念和实践。

  加强政府各部门合作,建立协作沟通机制。发挥市场和社会的整体作用,优化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有机产品认证监管格局,实现政府管理与市场社会自我调节的良性互动。加强质监、工商、食药监、农牧业、环保、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合作沟通机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模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认证、违规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有机产业各环节的市场秩序。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有机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岗位责任制,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有机产业发展协调机构,建立行业内部协调机制,促进行业自律。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有机产品监管,提升公众有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公众有机产品鉴别能力,充分发挥12365、12315等维权热线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倒逼有机产品质量安全,营造“人人关注质量安全,共同维护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构建有机产品社会共治新格局。

  (作者单位:内蒙古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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