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助力长株潭新一轮崛起
- 发布时间:2015-11-18 08:33:24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胡聚记者王融国)为全力支持长株潭城市群和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近日,质检总局正式印发《关于支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覆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两个部门职能,涉及简政放权、加强检验检测能力、构建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湖南品牌保护、服务产业聚集、促进外贸增长等多个领域。
此次出台的《意见》赋予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在质量创新发展上享有高度的自主权,在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品牌建设和保护、服务产业集聚、促进外贸增长、支持新型业态发展等9个领域给予最优厚的政策支持。不仅惠及企业、产业、行业,还直接惠及民生民利,让企业和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如对生产条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换证企业免于实地核查,仅此一项,每年就有300多家大中型企业受益;支持申报建设整车、药品等进口口岸和进口肉类、冰鲜水产品、水果、粮食等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可使老百姓在家门口购买到境外产品,且价格优惠达30%左右。在《意见》中可以看到,用“支持”表述的地方多达44处,明确投放到长株潭的质量基础设施项目有17个,明确先行先试的项目有8个。这既给长株潭质量创新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推力,又预留了广阔的政策空间。
据了解,《意见》中的16条政策集中体现为“四个一批”:赋予了一批特殊政策,改革了一批审批权限,支持了一批重大项目,特批了一批改革试点。这些政策凸显了“三个特点”:一是支持在示范区内借鉴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建立与国际接轨、符合长株潭发展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技术基础支撑体系和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务求思路上开放创新。二是在没有模式可循、没有经验可学的前提下,先行探索,先行一步,趟出一条质量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新路子。三是要应放尽放、管住管好,创新质量工作分级管理的新模式和新机制,讲求措施上放管结合。
《意见》出台后,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和省长杜家毫对质检总局大力支持长株潭示范区的发展表示了衷心感谢,并要求质监、检验检疫及相关部门、长株潭三市抓好落实。湖南省委常委、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林武表示,此次质检总局《意见》的出台,是全省质量工作的新起点、长株潭“两型”建设的新抓手、长株潭自主创新的新支撑,对湖南发展特别是长株潭建设是一个重大机遇。这是中央部委对湖南经济发展特别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的极大关心和支持,也是部省合作的又一重大成果。
目前,长株潭地区工业企业数量已占到了湖南全省的50%、经济总量占到了全省的60%,经济总量最大,人均量最高,但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任务也最重。因此,长株潭地区既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也是质量提升的主战场,湖南质量提升首先要从长株潭地区着手。从另一个角度来讲,长株潭是全省政策要素、人才要素、技术要素、产业要素、市场要素的聚集区,也是国家各方面改革的试验区,湖南质量提升也需要长株潭先行先试。早在2009年,质检总局就与湖南省政府共同签署了《关于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合作备忘录》。6年多来,双方紧密联系,不断深化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了湖南经济社会以质量为核心,逐步转型升级发展。此次质检总局在《意见》出台的全过程,都与湖南省保持密切联系,湖南质检两局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主动召开长株潭三市高新区负责人座谈会、长株潭代表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征求长株潭三市政府和省直相关厅局意见,并积极与质检总局各司局协调沟通、寻求支持。《意见》的出台,也融入了湖南质检两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心力心血,也体现了湖南质检两局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的责任担当。
湖南省质监局局长欧阳彪表示,质监部门将根据此次《意见》抓紧制定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工作落实。对已经实施的项目,要强化监管、跟踪进度,确保取得实效;对《意见》中当前即可实行的新政策、新项目,要抓紧调研论证,创造条件使其早日落地;对涉及长远、需要逐步推进的,要列入“十三五”分期落实。总之,要分期分批把布局的工程建起来、把下放的权力对接好、把试点的项目落下去。要充分调动长株潭三市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既要在推动长株潭质量创新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又要在长株潭示范区的改革上探索出新模式、新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技术创新经验、机制创新经验、管理创新经验,辐射带动全省转型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