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时容易退时难
- 发布时间:2015-05-27 09:34:02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本报记者 傅江平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一不学习充充电就会被“out”,但消费者也在教育培训消费中遭遇不公平的“霸王条款”:一定情形或时间后不予退费、收取乙方应交全额学费30%的违约金、若甲方履行完该通知义务,无论乙方接收成功与否,均视为信息已通知……近日,深圳消委会针对这些条款发布点评意见称,这些属于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消费者对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量激增,投诉问题也多种多样。其中,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费属于正常退费,但是培训机构的退费规则不清楚、不公平是导致投诉量上升的主要原因。
未上课要求退费遭拒绝
周小姐是深圳某大学学生,去年寒假期间,她报名参加了美联英语的培训班,并交纳了1.18万元。签合同10多天后,周小姐却为难起来,因为学校要求寒假实习,时间上冲突了。为此她要求退款,却遭到美联英语的拒绝。“我还没有上课,但是对方以合同上写着签订之日起10天后不再退款为由拒绝退款。”周小姐说,合同上确实写着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提出申请,扣除1500元管理费后,余额退回乙方;10天后不再退款。但是,周小姐认为自己虽然已经申请过延期,但并没有上课,在开课前要求退费是合理的。最后,在消委会的多方协调下,美联是退给了周小姐所交学费,但是也扣除了1500元的管理费。“1节课都没有上,还要扣除1500元,可是毕竟是合同嘛,所以就忍了。”周小姐说。
何先生也在华尔街英语遭遇退费难题。去年10月,何先生报名了华尔街英语培训课程,上了一次课后,他觉得效果并不如工作人员宣传的那么好,于是决定申请退费,但是在销售各种劝说下,何先生又上了两次课,终于还是决定要退款,可是却被告知要扣除4800元手续费。
记者了解到,华尔街英语的培训合同中规定,退费申请要求消费者邮寄或当面提交,而且以培训机构收到日为准。第一次课后7天内提出退费,扣除500元手续费后退还余额;第一次课后8~30天内提出退费,扣除4800元手续费后退还余额,也就是说在7天之内与超过7天后的第8天收到退费申请,决定了消费者是否需要多承担4300元。另外,以收到之日为准实际上缩短了消费者申请退费的时间。
尚无专门法律监管
深圳市消委会投诉咨询部表示,在监管上,目前有关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法律存在漏洞,并无专门规范此类机构的规定。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机构目前主要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但法律并没有排除其他部门的监管责任,也没有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标准、职责等作出具体规定。这种情况在客观上造成监管不力、多头监管等问题。而且对如何监管、如何认定监管不当或失职等问题都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容易造成相关职能部门相互推诿,形成监管空隙。
“这个行业比较混乱,跟多部门管理也有关系。”深圳一教育行业人士介绍,按相关法律规定,要从事教育培训活动,审批门槛很高,一些培训机构注册时就在经营范围填写文化公司、咨询服务公司或再就业培训等。按照职能划分,如果是文化服务类的,就归文体旅游局监管;如果是再就业类,就归人保局监管;如果涉及乱收费,又归市场监督局管理。该人士表示,教育培训市场不像食品行业,有一套标准化的质量管理、监控、检验和追踪系统。教育的效果涉及的因素方方面面,很难量化,这就给了一些不良教育培训机构一个忽悠学生和家长的可乘之机。
此外,“特级名师、资深老师任教”也是很多培训机构惯用的宣传语。但国家并无“名师”资格鉴定标准,即便师资滥竽充数,效果不好,培训机构也可以“因人而异”为借口推卸责任。
“充电”前先实地考察
针对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乱象,深圳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报名前一定要查看该教育机构是否具有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最好能实地考察办学机构的办学环境、教学质量、教师水平,不仅要试听,还可以向已上课的学生和家长进行必要的咨询。其次,对招生简章、培训资料等宣传材料中承诺的课程安排、师资力量、预计教学效果等项目的真实性要谨慎对待,应与经营者签署一份详细的合同,并保留消费票据,一旦出现纠纷,可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除了可以向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外,针对一般教育培训机构,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涉及培训机构违反相关教育部门规定的,也可以向教育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涉及驾校培训的,还可以向交通运输委员会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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