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展览经营服务和公共游泳池卫生管理
- 发布时间:2015-05-08 11:32:52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霍一夫)近日记者获悉,发布于今年3月的上海《展览经营与服务规范 第1部分:展览主(承)办机构》和《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展览经营与服务规范 第1部分:展览主(承)办机构》地方标准,规定了展览主(承)办机构的机构要求,包括基本条件和人员配备要求,阐述了展览主(承)办机构的服务提供要求,对服务合同、安全与应急都进行了设定;对服务信息提供、展商、观众以及现场的服务和展后服务也进行了规范。
近年来,会展业发展迅猛,上海市已有百余家本土展览企业,为上海创建了几百个展览会项目,成为全市最有活力、增长最快的服务业之一。目前,上海会展业已基本是市场化运作走势,但由于缺乏会展业服务规范标准的约束措施,导致该行业发展良莠不齐,部分企业在立项和组展过程中还很不规范,企业之间时有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出现,如低水平重复办展,“骗展”、虚假广告等。
因此,制定上海会展业标准及评估体系,一方面有利于保护一批龙头企业、品牌企业、优秀企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可发现并制约一些急需整改的企业和必须在市场中淘汰的企业,从而为上海会展业在市场化运作中更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保障。
该标准由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管理,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会展办)、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上海科技会展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共同完成起草编制工作。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是对我国原执行的《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补充、完善。标准增加了化合性余氯、臭氧、三卤甲烷、氰尿酸、氧化还原电位等指标;修改了温度、pH值、菌落总数等指标;游泳场所的室内空气卫生质量卫生标准增加了甲醛、苯、新风量、PM10等指标;明确了游泳场所设计卫生要求及日常运行管理要求。该标准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使上海市的游泳池水质标准能够接轨发达国家,为防止传播疾病和保障游泳者的健康和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游泳是人们所喜爱和广泛参与的一项体育活动,近年来上海市出现了越来越多集游泳、戏水、娱乐为一体的经营场所。全市游泳场所数量持续增多,也带来一些问题,在经营管理方面,有的游泳场所循环净化消毒设备参差不齐,部分游泳场所设备与其经营规模不相适应,造成水质不符合卫生要求等问题。在技术法规方面,现行标准如《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存在卫生指标不足、滞后、卫生管理内容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
该标准由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复旦大学环境卫生系、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蓝宇水处理公司等单位共同完成起草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