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酒店床单pH值超标
- 发布时间:2015-03-19 09:34:17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日前,山西省质监局向社会通报床单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本次共对全省生产经销及使用单位(住宿业)的130个批次的床单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14个批次,不合格16个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3%。不合格项目为pH值、水洗尺寸变化率、纤维含量。
pH值超标,会影响人体皮肤常驻菌的平衡,刺激皮肤,引发皮肤过敏,可能导致病菌的侵入,对人体造成伤害。在本次抽查中,有山西云剑实业有限公司云海酒店、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劳动服务公司酒店、大同贵宾楼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大同市同铁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南郊区晶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大同市佳林商务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路达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路达宾馆、大同市南郊区海域休闲快捷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芙蓉餐饮有限公司西大街分部、大同市矿区同和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瑞洲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融升祥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2家使用单位(住宿业)的12个批次的床单的pH值超标,主要原因是洗涤过程中没有把洗涤剂清洗干净。
水洗尺寸变化率指标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了不合格的面料,缺少对原材料面料的检验把关,或为降低成本,以次充好。在本次抽查中,由太原市迎泽区新威龙家纺行生产的床单,其pH值、水洗尺寸变化率均不符合标准要求。由太原市小店区赵琴家纺店(太原)经销的标称江阴市红柳被单有限公司生产的恒源祥牌纯棉粗布床单160cm×230cm,其水洗尺寸变化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由太原市迎泽区凯隆达百货经营部经销的标称上海乔德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乔德牌印花床单152cm×210cm,其水洗尺寸变化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纤维含量即产品采用原料的成分含量,是纺织产品内在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反映产品的内在特征和价值取向,也是消费者选购产品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纤维含量与明示值不符,不但不能正确指导消费,而且还有欺骗消费者之嫌。在本次抽查中,由太原市迎泽区红棉家纺店经销的标称江苏蓝丝羽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10cm×225cm型蓝丝羽牌全棉印花床单,其纤维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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