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皇家”幌子蒙人
- 发布时间:2015-02-25 09:32:25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饱览旖旎风光,购买品质珠宝,是不少国人前往泰国旅游的主要目的之一。然而,重庆游客何先生、魏女士夫妇俩在泰国被误导购买“皇家珠宝”,退货时又被迫承担10%价款,一连串的维权经历,提醒将赴泰国旅游的消费者:境外旅游切勿盲目购物。
游客被带去买珠宝
年过花甲的何先生、魏女士夫妇俩是重庆的退休职工,近日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他们不久前赴泰国旅游被宰的遭遇。
2014年12月19日至24日,俩人参加了重庆龙驰国际旅行社组织的泰国游。12月23日,带队导游王某和泰国当地导游方瑜(音)将全团游客带到“泰国皇家珠宝中心”购物,进去之前反复宣传“里面的珠宝商有泰国皇室及政府背景,货真价实,绝对放心”,并称“不能怀疑里面的人,否则会被送进泰国派出所”。
何先生在店内为妻子买下价值50220泰铢的红宝石戒指和17670泰铢的樱桃石吊坠,共折合人民币1.3万余元。蹊跷的是,在购买红宝石戒指的时候,“皇家珠宝中心”的柜台人员并没有像购买樱桃石吊坠时一样,将珠宝直接送到顾客手中,而是让夫妇俩到店外等待,由导游方瑜将红宝石戒指以及“质量证书”送到夫妇俩手上,并且没有提供购物小票。夫妇俩当时虽心中疑惑,但导游解释只要有珠宝证书就行了,并一再保证绝没问题。
当天晚上,夫妇俩的儿子在国内得知了父母的上述经历后,基于网上泰国游买珠宝投诉及纠纷较多的情况,力劝他们在泰国退货。然而,夫妇俩向旅行团导游提出协助退货的要求,遭到对方的阻挠,称如要退货,需要权威机构作出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鉴定。
夫妇俩回国后,通过多方渠道得知,花高价购买的红宝石有可能是人工合成的红宝石,樱桃石吊坠也是极为普通的产品,两件“宝贝”的价值可能只值人民币千元左右。所谓的红宝石证书,并非权威的国际珠宝证书,只是一家名为“SDCENTER”公司的经销商自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皇家珠宝”没有任何关联。夫妇俩再次要求旅行社协助退货,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夫妇俩向重庆市旅游局及本报投诉,要求旅行社协助退货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艰难退货损失千元
经多次交涉,旅行社告知何先生夫妇,泰国方面同意以“款式不满意”为由退货,但退款只能为购物款的90%,即只有11700元左右,没有协商余地,否则可能拖得更久。何先生考虑到跨国维权难度较大,勉强同意这一方案,并把所购物品以及相关资料快递给了旅行社,对方表示将于2015年1月9日由相关人员带队去泰国时进行退货。
让何先生夫妇没想到的是,旅行社之后又多次以“泰国皇家珠宝中心因为红宝石戒指没有购物小票,拒绝退款”为由,称无法履行此前双方谈妥的退款方案。经本报多次调解,旅行社最终于2015年2月10日,将11700元退款打入何先生的银行卡账户。
重庆市博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勇分析指出,2013年10月实施的修订后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能以明示和暗示的方式推荐购物点。何先生夫妇被旅行社导游带到“泰国皇家珠宝中心”的行为,可视为旅行社指定了具体购物场所,且在导游的游说之下,夫妇俩购买了名不副实的商品。在上述案例中,旅行社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旅游法》的相关规定。
徐勇还指出,《旅游法》还规定,发生上述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何先生夫妇在购物当日及旅游行程结束后,及时提出了退货要求,在这种情形下,旅行社应先行承担全额垫付退货货款责任。
2月10日,记者致电泰国驻成都领事馆,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泰国皇室没有参与任何的珠宝经营,也没有参与其他的商品经营活动。
记者搜索相关媒体报道得知,前些年,泰国比较盛行“珠宝骗局”,即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托儿”让游客花高价购买假珠宝,游客上当后往往面临维权难的困境。在有些珠宝骗局中,游客购买珠宝后,商家会劝其当场快递回国。如果有人要求退货,会发现发票上写着“最多退80%”等字样。近年来,随着泰国有关部门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此类诈骗现象有所减少,但仍然时有发生。
2月9日,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特意发布春节赴泰旅游提醒:购买宝石等贵重商品和价格较高的当地特产时,务必谨慎,且要提前问清退换货条件和方法。在境外切忌盲目抢购商品,尽量不要冲动购买珠宝、手表、古董等高价商品,且不要轻易签订商家一方定下的购物条款;若决定要购物,在付款前,一定要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作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并保存好全部票据。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应迅速与当地消费监督部门或者警方联系,及时要求退(换)货。若已经离开旅游地且需要退换货,一定要保存好票据,及早与旅行社或商家沟通退换货。
与此同时,泰国国家旅游局也发布警示提醒外国游客,泰国政府没有开设销售宝石和珠宝的任何零售商店,游客不要冒风险去购买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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