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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收费属“懒政”这种“方便”不公平

  • 发布时间:2015-02-11 09:33:41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捆绑收费属“懒政”

  这种“方便”不公平

  □ 张立美

  风传多时的广州垃圾收费改革终有定音。收费标准不跟用水量挂钩,也不跟垃圾量挂钩,还是按户籍人口每户15元标准收取。2月5日上午,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危伟汉接受记者专访时透露,垃圾费收取方式由“上门收取”变成“捆绑水费征收”。相关方案报相关部门核定后,今年或可执行。此举可使广州市垃圾收费率提高一倍。

  (据《南方都市报》)

  广州市垃圾收费改革改来改去,其实毫无新意,只是由过去的“上门收取”,改为很多城市正在实行的垃圾费捆绑水费征收模式。这样的改革,实质上只剩下了收费效率,至于公众看重的法律和社会公平完全被晾在一边。

  垃圾费捆绑水费一起收,延续户籍人口每户15元标准,这只是直接提高了收取垃圾费的效率,让市民更难逃脱缴费,能多收几亿元的垃圾费,又不增加政府征收垃圾费的成本,甚至连收费人员都不需要。从效率角度说,垃圾费捆绑水费确实是高招,恐怕也是政府推动垃圾费改革的真实目的所在。

  然而,垃圾费捆绑水费一起收,实质上是一种搭车收费行为,垃圾费成了一种附加费。这样的收费模式,既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强加了自来水企业额外的功能。因为自来水企业没有义务替政府收取垃圾费,自来水企业的主要职责就是为市民提供放心水,收自己该收的水费。最关键的是,财政部在去年年底已经明确表示,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换句话说,垃圾费捆绑水费一起收,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另一方面,从公平角度而言,应当是谁污染谁买单,谁扔垃圾谁付费。但按照家庭人头“一刀切”的收取垃圾费,不考虑市民家庭制造的生活垃圾实际情况,不管家庭制造的生活垃圾多,还是少,每个家庭都按照每户15元标准征收,这对于制造生活垃圾较少的家庭来说显然很不公平。尤其是一般而言,经济困难的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比经济富裕的家庭要少一些。从这个角度说,按人口均摊垃圾费,实质上是穷人补贴富人。

  推进垃圾费改革,终极目标应是配合推动垃圾分类,减少城市垃圾污染,这也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实行垃圾费捆绑水费收费模式,按人口统一收费,这完全看不出垃圾分类的影子,也很难让人相信这跟垃圾分类改革有任何关系,更不可能达到倒逼民众减少生活垃圾的目的。

  垃圾作为人们在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一种资源,就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规律,谁产生垃圾,就由谁付费,谁制造了多少垃圾,就由谁承担相应的垃圾费。所以,垃圾费不该与水费捆绑在一起收取,更不宜按人头均摊,而是要向台北市学习,垃圾费随袋征收,计量收费,市民买多少垃圾袋,就相应收取多少垃圾费。同时,垃圾车只收取专用垃圾袋的垃圾,分类垃圾免费收取。对于违者,给予重罚。如此,既能推进垃圾分类,又可减少垃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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