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准备建立三级考核体系
- 发布时间:2014-11-27 09:11:43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贵州出台质量工作考核办法
准备建立三级考核体系
本报讯 (记者欧阳维民 刘 艳)日前,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于今年12月前制定出台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于明年6月前制定出台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质量工作考核体系。
办法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实施单位,采取目标备案、自我评价、实地核查、综合考核、报批与通报等5个步骤进行,考核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由贵州省质量兴省办公室通报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办法明确,该省质量工作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及环境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考核结果为D级的,应在该结果公告后一个月内向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及各类评先表彰,有关部门还将收紧或暂停对该地区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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