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办公厅布置开展新闻记者证申领核发自查工作
- 发布时间:2014-10-17 10:32:31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质检总局办公厅布置开展
新闻记者证申领核发自查工作
本报讯(逄丽)10月16日,质检总局办公厅召开会议,传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新闻记者证申领核发工作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中国贸易报社等新闻单位和记者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精神,布置开展新闻记者证申领核发自查有关工作。
此次新闻记者证自查工作范围,包括质检总局主管的所有报纸、期刊等,重点是具备申领新闻记者证资格及参与2014年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的新闻单位,检查对象主要是总局主管新闻单位在编及正式聘用持有新闻记者证并且参与2014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相关人员。
会议要求与会单位自即日起,对照《通知》明确的6个方面内容,在1周内完成所有自查工作。在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予以纠正,并在自查报告中加以说明。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对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仔细审核、严格把关,从严掌握记者证的发放范围,严格审核有关申报材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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