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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炮轰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 公司称其侵犯名誉权

  • 发布时间:2014-09-16 07:18:13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曾亮亮  责任编辑:姚慧婷

  针对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日前再度质疑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不良反应问题,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日晚发布公告称,李连达毫无科学依据及事实依据的言论诋毁贬低公司主打产品复方丹参滴丸,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公司产品的良好形象和声誉,侵犯了公司名誉权和经济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天士力总市值约为402亿元,其拳头产品复方丹参滴丸是国家医保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国家基药低价药品目录品种。每年有数千万消费者使用该产品,2009年的数据显示,其年销售额接近10亿元。

  9月11日,李连达在科学网个人博客上发表了题为《复方丹参滴丸不良反应争论的关键》的文章。文章指出,大量可靠的证据证实复方丹参滴丸确有不良反应,而天士力不承认。同时,天士力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夸大该药的治疗作用,扩大适应症。李连达认为,应由药厂赔偿不良反应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据悉,这是自9月1日终审败诉后,李连达再度质疑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的不良反应问题。

  天士力15日的公告称,“复方丹参滴丸上市20年来,国内外数百名专家先后完成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和临床验证,证明疗效确切,使用安全。2010年复方丹参滴丸成为全球第一个通过美国FD AⅡ期临床试验的复方中药制剂,再次证明该药安全有效,经受住了世界最严格临床试验的考验,首次向世人证实复方中药也可按国际标准接受临床评价”。

  公告还指出,自2009年以来,李连达以其药学方面工程院院士的身份,利用各种场合,歪曲事实,不断诋毁复方丹参滴丸,公司于2013年提起诉讼,并于2013年12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天士力胜诉。李连达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9月1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李连达针对天士力公司及其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存在不实言论,构成侵权,判令其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天士力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 .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4%。复方丹参滴丸FD AⅢ期临床试验申报项目稳步展开,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上百个临床中心全面推开临床工作。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天士力是机构重仓股。据W ind统计,天士力十大流通股中除了大股东天士力外,其余9家全是机构投资者,包括全国社保基金117组合、汇添富医药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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