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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完成130亿元优先股发行 28家机构认购

  • 发布时间:2014-12-10 18:28:40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胡爱善

  中国网财经12月10日讯 兴业银行10日晚间发布公告,其已完成130亿元优先股发行工作,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兴业银行一级资本。福建省财政厅、鹏华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博时基金、中粮信托、中国平安人寿等28家机构参与此次认购。

  兴业银行于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核准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不超过260亿元,其中首次发行130亿元。通过市场化询价,该行本次发行的境内优先股首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确定为6%,存续期内每5年调整一次。

  兴业银行大股东福建省财政厅此次认购25亿元优先股。根据6月6日兴业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前的承诺,福建省财政厅并未参与本次发行询价过程。

  2012年6月银监会以巴塞尔协议Ⅲ国际监管框架为基础出台了《资本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大幅提高了对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要求。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7.5%、8.5%和10.5%,要求商业银行2018年末资本充足率达标。

  据兴业银行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测算,假设发行规模为260亿元,在不考虑发行费用、优先股股息支出及优先股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全部发行后其一级资本充足率可以提高1.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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