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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林业厅对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 发布时间:2014-09-30 00:33:35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30日讯近日,福建省林业厅在永安举办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培训班。培训期间,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宜美对做好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统一认识。近年来,福建省加快发展,各类建设项目随之增加。为了解决全省林地供需矛盾,必须将认识提高到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保持森林覆盖率不下降的政治高度,在局部地区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创新林地管理模式,实现林地用保结合、以用促增,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林地保有量目标。

  二要加强领导。漳州、永安、尤溪、晋江、德化一市四县试点,要将林地占补平衡工作纳入所在地方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负责、林业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制定好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要规范操作。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出台配套政策,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操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别是林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补充林地的调查,核实、确认等工作;要严格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加强对已批林地的监督管理,对闲置林地要及时收回,保证集约、节约用地;要加强对补充林地的监督管理,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改变林地用途,确保林地占补平衡;要加强沟通协调,与国土、住建、交通、农业等与部门做好工作衔接。

  四要强化宣传。要加强宣传全省造林绿化和生态省建设取得的成绩以及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的重大意义。(福建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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