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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北海分行前员工涉非法集资 警方立案侦查

  • 发布时间:2015-06-09 17:0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钟欣  责任编辑:田燕

  广西北海市警方9日表示,目前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对涉嫌个人非法集资的兴业银行北海分行前员工苏某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调查阶段。

  此前网上有传闻称,苏某在2014年12月-2015年3月期间,利用帮办银行过桥业务(俗称“过桥贷”)赚取高额利息为由,诱使兴业银行2000多名客户上当受骗,金额高达30亿元。

  6月8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兴业银行601166”发布消息称,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就下辖的北海分行“高管卷款30亿元潜逃”传言进行澄清:苏某于2010年7月进入兴业银行北海分行筹建组工作,于2015年3月27日主动向分行递交离职申请,分行批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苏某在北海分行先后任企业金融客户经理、业务三部负责人,并非网传高管。

  消息并称,在获知苏某涉案信息后,兴业银行南宁以及北海两级分行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就其涉及业务进行了全面内部排查,未发现银行资金卷入其中。目前,该行北海分行经营、财务状况与对外服务均正常。

  兴业银行表示,苏某涉嫌非法集资案已于2015年5月14日被警方立案。虽然事件性质属于离职员工个人非法集资,该行本着负责的态度,仍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权。

  官方的北海日报9日在头版刊发文章称,作为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进驻北海市的同类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兴业银行北海分行成立近5年来已累计向当地小微企业投放贷款超过30亿元,为北海市支柱产业提供了各项融资理财服务,助力小微企业支持实体经济,为小微企业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过桥贷”是指借款人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民间的小贷公司、投融资公司或个人借贷方式筹措资金归还银行到期贷款,待重新取得银行贷款后再偿还这部分资金的行为。由于周期短、回报高,加上中间方又是银行管理人员,对一些投资人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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