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热点题材与“忽悠式”增持等重点监管
- 发布时间:2016-03-05 02:29:57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刘小菲
《证券日报》记者3月4日从上交所获悉,本周,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日常监管函16份,其中监管问询类函件12份,监管工作类函件4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17份。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5单。
本周,上交所共对112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证券110只、证券账户132个次、证券公司47家、基金公司5家,共出具书面警示函111份,实施盘中暂停账户交易21次(针对投资者),并上报证监会1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与此同时,《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在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上交所本周重点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上市公司披露热点题材类信息的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刨根问底”式的监管问询,切实防范股价投机炒作风险。
本周,有数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涉足虚拟现实(VR)、全息等ICT技术、“泛娱乐”等热点题材公告。相关披露中,未能准确说明公司尚未实际开展业务,也不具备相应的技术和人员条件等实际情况,信息披露不充分,容易产生误导。对此,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快速反应,及时问询,督促公司对前期信息披露进行补充更正。更正公告披露前,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处理,受到投资者和舆论的关注。
此外,对智慧能源未按规定按时发布业绩大幅预增公告、在公告披露前股价发生异常波动,且未进行核实并如实披露,开展监管问询和内幕交易核查。
二是继续按照分行业监管的理念和逻辑,开展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重点是督促和引导公司披露更多有效的行业信息,提升年报信息披露质量。
针对道博股份转型影视行业后披露的第一份年报,要求公司重点说明影视行业具体业务类型、各产业链下业务环节的盈利点等事项,向投资者解释影视行业特征和公司定位;同时要求公司披露其电视剧、电影、艺人经纪等业务类型以及制作、发行和销售、衍生品开发等业务环节的具体收入和盈利情况,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核心价值和潜在风险。
针对中电广通年报中提出的向云计算、大数据等综合服务业务转型计划,要求公司详细解释业务转型的进度等和具体细节,以及新行业竞争格局等,帮助投资者深入理解公司转型业务的前景。
“上述年报审核问询函在上交所官方网站全文公开,相关媒体也做了跟踪解读,有助于投资者查询、阅读和理解。”上交所表示。
三是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股份增持、回购公告格式指引,避免“忽悠式”增持误导投资者。在2月26日颁布股份增持、回购两份公告格式指引后,强化落实和执行。
本周,沪市上市公司共发布股份增持、回购类公告52份。经事后审核,督促15家未严格执行公告格式指引的上市公司,披露了补充公告。其中,增持和回购的数量及金额是否明确、价格区间的设置是否合理审慎、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是否充分提示,是该类公告披露中需严格遵守的规范要求,也是督促更正的重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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