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尚未出现大股东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平仓情况
- 发布时间:2016-01-16 05:45:52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阎明炜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天表示,近期有媒体发布“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的股票中有5000多亿元的市值因价格下跌触及平仓线可能被平仓处置”报道有误。
邓舸表示,根据证监会数据,截至1月14日,场内股票质押业务低于平仓线的融资余额为41亿元,占整体规模的0.6%,多数借款人通过追加担保物等措施消除了平仓风险,目前整体平均履约保障比例约280%。截至目前,尚未出现上市公司大股东因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而平仓的情况。此外,该项业务主要参与方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因此,该项业务的违约处置一般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司法过户等方式进行,对市场的影响有限。
邓舸表示,虽然此项业务目前总体风险不大,但也需提醒上市公司和相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做好风险管理,控制可能的业务风险。
针对“部分融资融券客户因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而出现平仓”问题时,邓舸表示,前期证监会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采取了调高保证金比例等降杠杆措施,这些措施对于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的整体维持担保比例远高于平仓线,风险总体可控。截至2016年1月14日,融资融券余额1.01万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例约250%。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130%)的负债合计20.2亿元,占全部融资融券客户负债的0.2%。而且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的一些客户,采取了追加担保物等方式避免了强制平仓。今年以来融资融券业务日均平仓近6000万元,比去年下降约40%,在全市场交易量中占比很小,对市场影响有限。
此外,邓舸还介绍了2015年度中国证监会稽查执法情况。邓舸表示,2015年以来,证监会系统案件查处数量大幅增长,违法违规惩处力度明显增加,执法高压态势有增无减;传统类型案件数量维持高位,新型案件不断涌现,案件查处向多类型扩展;涉案主体更加广泛,查处打击覆盖面拓展。
2015年1至12月,证监会系统冻结涉案资金共计37.51亿元,金额为历年之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5件,通报犯罪线索50余起。移交处罚审理案件273件,对767个机构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同比增长超过100%,涉及罚没款金额54亿余元,超过此前10年罚没款总和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