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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严惩违法行为不手软 12月对31公司采取措施

  • 发布时间:2015-12-17 06:20:3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杨菲

  今年以来,证监会基本上每周五都会通报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而沪深交易所同样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手软。《证券日报》记者通过统计发现,12月份以来,两个交易所已经对31家公司采取了监管措施。

  上交所共有16家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其中,金桥信息分别被予以监管关注和通报批评。据介绍,经查明,金桥信息存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预告的半年度业绩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鉴于公司的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金桥信息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国培、财务总监沈颖华、董事会秘书李志明予以通报批评。

  值得关注的是,保荐代表人崔勇、吴薇未能勤勉尽责,未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核查意见中对公司上半年业绩下滑风险进行说明,在持续督导期间也未能履行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刊登业绩预告更正公告,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上交所决定对崔勇、吴薇予以监管关注。

  被予以监管关注的还有华菱星马大名城中房股份。其中,华菱星马在有关事项未经确认的情况下发布公告,其信息披露依据不充分。

  大名城因为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揭示不充分以及滥用信息披露直通车渠道等违规行为,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和董秘张燕琦予以监管关注。

  深交所方面,被采取监管措施的15家公司原因也是各不相同,具体看,主要包括信披违规、一致行动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未及时完整地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自推自否利润分配方案等。

  信披违规方面,又包含多种情形,如公司对外担保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披义务、公司代关联方票据贴现业务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直通披露的交易事项信息公告文件不完整、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披露义务等。(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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