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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品定义文件发布

  • 发布时间:2015-08-12 03:37:15  来源:中国日报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杨菲

  为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配套文件,满足市场参与者对场外商品衍生品交易的需求,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联合制订了《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品定义文件(2015年版)》及配套交易确认书。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中国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并于昨日发布。

  根据商品定义文件,商品衍生品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相关交易有效约定中指定为“商品衍生品交易”的交易,包括:商品远期交易、商品互换交易、商品期权交易及其组合而成的交易,以及交易有效约定中约定的其他商品衍生品交易。商品衍生品交易(简称“交易”)的基础资产为商品标的。商品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要求的实物商品、商品指数。商品标的及其详细特征由交易双方在交易有效约定中予以约定。

  三个协会同时发布声明称,联合发布《商品定义文件》旨在向从事场外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参与者提供交易所使用的术语释义,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和规范场外商品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

  三个协会将根据市场的发展及需求,定期调整定义内容。交易双方在使用《商品定义文件》时,可根据自身需要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以满足交易双方的特定需求。三个协会对参与者使用商品定义所导致的错误、遗漏、无效以及价格错算概不负责。(曾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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