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试点2月9日开闸中国资本市场进入期权时代
- 发布时间:2015-01-11 08:30:00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斌
备受市场关注的股票期权试点将于2月9日正式开闸。证监会在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同意上交所试点股票期权业务,批复品种为上证50ETF期权,正式上市交易日为2月9日。配套业务规则也在当天正式发布。
随着上交所股票期权产品的推出,中国资本市场将进入期权时代。作为全新的投资标的,市场对于期权的推出盼望已久,多家机构表示,股票期权并非“洪水猛兽”,而是一款有效管理风险、实现财富增值的工具。
股票期权规则有三特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股票期权是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是国际资本市场成熟的基础金融衍生产品。股票期权包含以单只股票(个股)为标的的个股期权,及以跟踪股票指数的ETF为标的的ETF期权。
股票期权是证券市场的一项全新品种,相关业务规则具有构造、设计、规范新产品、新市场、新交易行为等的重要功能。上交所有关人士介绍说,股票期权业务规则的制定,具有三个主要特点:
首先是独立性,股票期权业务不再沿用投资者所熟悉的现货市场业务规则,而是重新构建了一套全新的业务规则体系。
其次,遵循期货交易制度,股票期权业务规则是在遵循期货市场现行法律制度、运作机制,并借鉴期货交易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证券市场的结构特点而制定的,实行的是与现货市场有显著差异的期货交易模式。
第三是层次性,股票期权市场将逐步形成内容完整、层次分明的规则体系,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中,既有对期权交易各个环节作出全面规定的基础业务规则试点交易规则,有着重对风险控制制度作出具体规定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还有分别针对投资者和做市商两类主体的准入及其管理而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和《做市商业务指引》,此外还制定了股票期权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及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从不同层次满足股票期权试点业务的制度需求。
市场对期权产品需求庞大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个股期权和ETF期权均是国际资本市场重要的期权品种,在风险管理方面具有其他金融工具无法替代的作用。目前全球已有50余家交易所上市期权产品,排名前二十的证券市场,除我国沪、深交易所外均有股票期权产品。期权在国际金融市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球场内期权成交量与期货成交量基本相当,反映了金融市场对期权产品的庞大需求。
开展股票期权交易试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强化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主导地位,壮大主板,创新交易机制,丰富交易品种”、“建设金融期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金融衍生产品,逐步丰富股票期权品种”的重要举措。在我国试点股票期权,有助于完善资本市场的风险管理功能和价格发现机制,有利于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机制,降低市场波动,有利于培育机构投资者,提升行业竞争力,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机构反应
推出时机已成熟
在众多机构看来,推出股票期权的时机已经成熟。中信证券股权衍生品业务负责人薛继锐认为,时机成熟体现在三个方面,包括期权的保险功能,能够推动标的现货市场的需求;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快速发展,需要场内期权作为风险管理工具;推出ETF期权有助于基金公司、机构投资者降低建仓和调仓成本等。
短期提振证券板块
汇丰晋信丘栋荣表示,ETF期权及后续个股期权的推出,为证券行业提供了新的业务空间,短期内将进一步提振证券板块情绪。长期来看,股票期权将为A股交易制度的完善提供更多工具,为培育机构投资者提供条件。与期货和其他券商自主设计的场外衍生品相比,由于股票期权在交易所市场交易,且有做市商机制,其具有更加透明、易获取、流动性高的特征。未来随着覆盖标的的持续增加,A股将逐渐摆脱缺乏做空机制的现状,市场定价机制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