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备战分层制度 前60个交易日做市或成考量指标
- 发布时间:2016-01-26 09: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张恒
■制度研究
新三板的分层方案备受关注。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当前股转公司正在对分层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密切讨论,何时拍板明确分层标准尚不确定,春节前推出最终定稿方案的可能性较小。
多位市场人士表示,市场各方都在期盼新三板分层制度的明确,随着分层方案的推出,相应的投资者门槛有望降低,或解决困扰新三板市场已久的流动性压力。
近期,市场上有关分层方案酝酿变化的消息传播较广,即监管层或对“标准三”进行细化要求,4月30日前要达到相关标准——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必须提前60日开始做市。而此前的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标准三”为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我们了解到的信息是,提前60个交易日做市确实在最近列入了监管层的考量。”国泰君安场外市场部副总经理樊建强表示,但目前尚在沟通阶段,总体来看,分层方案的整体变化和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差别不大,部分细节会有细微调整,希望最终的分层方案能够尽快落地。
樊建强表示,新三板存在流动性困境,主要是由于没有可流通股份,加之协议转让导致存在“僵尸股”的情况。分层方案可以鼓励挂牌企业从自身出发改善流动性,进而到创新层,而创新层的推出有可能会伴随着投资者门槛的降低和流动性的进一步改善,这是良性循环。
这是否就意味着基础层会不受关注呢?国信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鲁先德则不这么认为。他指出,新三板参与者主要是机构,从机构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基础层比创新层的投资机会更大。
鲁先德表示,新三板的分层一年一变,动态调整,一家挂牌公司在第一年未被列入创新层,不代表它日后会继续不达标,基础层的企业有更大的潜力,只要挂牌公司自身竞争力够强,即便在基础层也有很大的投资机会。
在分层方案还未最终明确前,不少挂牌公司为了获得“创新层”入场门票,1月份开始大幅扩容做市商。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底,符合分层方案“标准三”的公司有91家,而这一数字在今年1月15日已经升至160家。
根据股转系统公布的分层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层参考其余两个标准为,标准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标准二:近两年营收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近两年平均营收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标准三属于市场标准,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鲁先德表示,三个标准中,第一是利润,第二是营收,第三是市值,前两个标准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争取,标准三从企业角度来讲是不可控的。这也就逼迫着企业要做大做强,符合标准一或标准二,留在创新层。
关于分层方案实施后新三板的发展动向,樊建强认为,被划入创新层,意味着企业融资工具和手段的丰富、并购重组的便利以及市值的提升;同时,也要面临较基础层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企业从挂牌到发展,新三板市场的政策环境较为宽松,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层会放任不管,“宽进严管”或是监管考虑重点。
鲁先德预计,2016年新三板将在创新方面迎来政策落地,或有更多的市场化融资工具和融资手段推出,流动性方面的政策值得期待,做市商制度、协议转让制度将会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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