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工在皖出事遭封杀 招股书只字不提受罚经历
- 发布时间:2014-08-14 10:58:56 来源:中国青年网 责任编辑:张恒
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安全”问题始终悬在头顶。
2014年7月24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出通报,对今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处理,暂停其进皖备案资格6个月。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建工)正处于冲刺IPO的关键期,这个节骨眼上曝出安全事故并被罚的消息,令其上市前景蒙上阴云。
在皖出事遭“封杀”
重庆建工1998年由重庆市建筑管理局改制而来,重庆市国资委[微博]通过建工控股持股86.03%,是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是目前西部地区唯一拥有房屋建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双特级资质的国有大型建筑企业集团。
据安徽省住建厅通报,2014年7月5日,重庆建工承建的芜湖市弋江嘉园三期19#楼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安全事故,死亡1人。
根据事故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相关责任人员调查询问笔录等材料,住建厅认定重庆建工等7家外省企业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情况,并暂停其进皖备案资格6个月。
“建筑施工企业要到外地竞争,必须先备案才能办理投标手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有建筑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对重庆建工而言,暂停进皖备案资格6个月意味着未来半年内无法在安徽承接新业务。
需要指出的是,重庆建工招股书中并未对安徽市场的经营情况进行单独披露。安徽市场的“封杀令”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如何?记者向重庆建工证券部发送了采访提纲,但截至记者发稿,公司并未给予正式回应。
但对于此类风险,重庆建工在招股书中已有“提示”:工程施工本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建筑行业的固有风险导致本公司业务管理的难度较大,公司可能因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未完全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导致遭受罚款、暂停或吊销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
业务分包风险暗藏
如果说,在安徽市场遭受封杀在明,那重庆建工业务分包的风险则隐藏在暗处。
重庆建工表示,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普遍采用委聘劳务分包商的方式解决施工队伍问题,目前其构成主体是人数众多的农民工。公司按照需求聘用劳务分包商来为大型项目提供足够的劳动力。
据重庆市长寿区城乡建委披露,2013年6月16日上午7时20分,重庆刃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长寿晏家二期公租房工程B组团3#楼工地,起吊钢管时碰到卸料平台侧面挡板,一根钢管坠落导致地面一名作业工人死亡。该项目总承包方为重庆建工工程总承包分公司,分包单位是重庆刃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上述事故中,重庆刃楗建筑劳务被处以罚款11万元,重庆建工工程总承包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则被长寿区城乡建委诫勉约谈。
记者注意到,重庆刃楗建筑劳务是重庆建工的第一大分包商。在重庆建工2013年前五名供应商中,重庆刃楗建筑劳务、重庆千禾建筑劳务和重庆展拓建筑劳务交易额分别为7.56亿元、5.53亿元和4.38亿元,合计占当年营业成本的3.82%。而这三家劳务公司也分别是重庆建工的第一、第四和第五大供应商。
前述建筑业内人士对《金证券》记者指出,“建筑工程中,层层分包的情况很普遍。如果分包方出现安全事故等问题,工程质量或进度都有可能会受到影响,也会损害总承包企业的信誉。”
招股书不提受罚经历
安全事故之外,重庆建工的“小毛病”也不断,公司多次被重庆市政部门“点名”。
重庆市市政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显示,从2013年1月至今年6月份,在每月的重庆主城“扬尘整治”巡查通报中,重庆建工以及子公司因各种问题上榜13次。以2014年5月主城“扬尘整治”巡查通报为例,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在九龙坡区嘉华大桥项目中,因运渣车冒装、带泥出场污染道路、未采取湿法作业而被罚。
此外,重庆建工二建公司、三建公司在2013年7月各收到重庆市环保局开出的两万元罚单,原因是在其承建的渝兴产业基地、招商花园城(二期)N5号地块工程中夜间施工,造成噪音污染。资料显示,市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二建公司和三建公司都是重庆建工的全资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重庆建工招股书中对公司的安全事故或受罚经历只字未提。重庆建工称,2011年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过,沪上一位投行保代向记者指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且受到处罚的行为。“目前监管层的审核尺度是,被工商、税务等相关行政机关处以罚款以上处罚的,都是重大违规行为,保荐机构需要在尽职调查时全面核查,招股书中也应该予以披露。”
招股书之外,重庆建工是否还有其他违规事实?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