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火速复牌 公告内容奇葩多
- 发布时间:2015-07-10 21:0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陈娟娟
A股连续2日的报复性反弹,让不少投资者又转而希望公司尽快复牌。
数据显示,昨日晚间,两市共有66家公司发布复牌公告,此次一些上市公司的停牌和复牌堪称“快进快出”,复牌公告也让不少公司所谓的“重大事项”浮出水面,通过梳理66家公司的公告,我们发现大致存在以下几种类型,其中,不乏干货,也有水货掺杂其中,一些公司的所谓的重大事项甚至连上市公司自己也拿捏不定,最后只好坦诚相告--只是日常经营业务。
患难见真情,在非理性市场逼出的上市公司停复牌公告,或许更有助于投资者把握公司的价值和危机应对水平。
1.大股东增持并承诺不减持
典型代表有:大众交通和蓝鼎控股、万邦达、清新环境,比如蓝鼎控股宣布全体董监高拟购入公司股票,并承诺至少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延长不减持上市公司公司股票的承诺期限。清新环境公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2.设立并购产业基金
典型代表有:大禹节水、亿纬锂能、中科曙光,如大禹节水公告,公司正在筹划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公司内部拟筹集1亿元,由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管理层人员拟筹集1000万元-2000万元,不足部分由控股股东补齐。亿纬锂能公告与云禧(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云禧亿纬智慧互联能源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并购基金的目标规模为10亿元。中科曙光公告,公司拟牵头筹备组建“曙光数据中国产业并购基金”。
3.设立和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典型代表:拟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包括亿纬锂能、苏宁云商、汤臣倍健,拟终止的公司包括龙马环卫、赛轮金宇、精诚铜业,如精诚铜业公告称员工持股计划决策时间较长,不利于短期内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决定终止该项计划,大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赛轮金宇则表示,多数员工代表认为目前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的市场时机尚不成熟,建议公司等市场条件成熟后再行推出该计划。
4.资产注入和具有想象力的投资
格林美复牌公告内容为公司签署石墨烯项目合资经营协议书并对外投资,安泰科技公告,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的承诺已确定。横店东磁公告,筹划资产注入,争取将横店控股下辖的业务中与公司协同性较高的部分业务注入公司。
5.重大合同和战略合作协议
典型代表有:飞乐音响、华西能源、金螳螂、九洲电气,如飞乐音响公告,公司总经理庄申安先生代表公司下属INESA欧洲公司,于当地时间2015年7月9日与匈牙利佩斯市市长就佩斯市LED照明设施节能改造签订了《合作协议书》。
6.设立或收购项目公司
典型代表:爱尔眼科、新国都、如爱尔眼科拟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理邦仪器拟与一家德国公司在香港成立合资公司,第一期投资额为500万美元。
7.技术和检测结果发布
典型公司:海信电器、翰宇药业,如海信电器公告,发布关于电视产品技术和产业升级的重大信息。翰宇药业公告的事项则为收到挪威普迪医疗(PREDIKTOR MEDICAL AS)发来的无创连续血糖监测手环GlucoPred的II期临床试验结果,同时普迪医疗将尽快启动III期临床试验。
8.重大事项紧张洽谈深入论证未果
从紧急停牌到火速复牌,有些公司的重大事项究竟所谓何事,可能都要一头雾水了。情况好一点的,有些公司比较明确的列出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但仅仅1-2天的时间,就做出了深入论证、难以达成一致的结果,是公司效率太高还是所谓的重大事项本身仅仅为了应对非理性下跌而出的不得以措施,需要投资者自行去判断。
红豆股份:筹划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受让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下属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上述事项因涉及相关政府审批,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决定停止上述事项。
双良节能:本次重大事项为对外投资事项,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与对方开始进行正式谈判,截止到 2015年7月9日,双方在一些关键条款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分歧较大,公司决定终止与对方的合作谈判。
方大炭素:由于公司与相关方未能就方案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从保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角度出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
金瑞矿业:公司与控股股东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投集团”)就其所属煤炭业务进行整合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分析,由于青投集团现有的煤炭业务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都不具备整合的条件,公司收购该项煤炭业务的条件尚不成熟,不符合继续停牌的有关规定,公司暂停该重大事项的筹划。
华泰股份: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合作方就合作方式进行了深入论证,但双方在发展方向、战略目标等方面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筹划。
香溢融通机:本次合同交易对方为宁波兴枫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如合作成功,年度合同金额约为6.5-10亿元之间,超过公司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以上。双方经紧张洽谈,在交易方式和利润分成两个重要条款上难以达成一致,经公司研究,决定不再进行该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