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违规招标陷纠纷 西昌电力被反诉"故意违约"
- 发布时间:2015-02-27 07:1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陈娟娟
一个看似光鲜的水电站项目却让西昌电力(600505,SH)深陷诉讼纠纷。为了解决“未批先建”所留下的问题,西昌电力在去年底以“未批先建”为由起诉7家项目施工方,请求法院判决施工合同无效,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
本报1月5日曾对此进行了报道(《水电站违规招标工程滞缓 西昌电力状告7家中标企业》)。
如今,诉讼情况出现了反转迹象。2月17日,西昌电力发公告称,两家施工方已就固增水电站建设项目合同纠纷案分别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并认为西昌电力构成“故意违约”,请求法院支持其反诉请求。
昨日(2月26日),施工方之一的中铁八局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据其了解,施工方基本上都已准备反诉,要求西昌电力赔偿损失。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西昌电力董秘邱永志发送采访函了解相关情况,对方表示需要咨询律师方能回复。但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尚未获西昌电力方面更多回应。
此前邱永志对记者表示,公司和施工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谈判长期未果之下,西昌电力选择了诉讼这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施工方反诉“故意违约”
据西昌电力公布的诉讼进展,都江堰市紫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坪建司)、温岭市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岭隧道)就固增水电站建设项目合同纠纷分别向法院提起了反诉。
上述两家施工方均认为,西昌电力故意违约,致使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约,请求法院确认施工合同关系成立并合法有效,并向施工方支付三项纠纷标的工程款、设备价值款、赔偿人员闲置费等费用,总额共计约1.2亿元。
去年底,西昌电力把旗下项目固增水电站的多家监理、施工单位告上法庭,提出由于当时该工程属于“未批先建”,希望法院判决此前的施工合同无效。固增水电站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此前的施工单位尽快撤离清场,才能重新招标施工。
如今诉讼情况发生反转,这让一些关注西昌电力的投资者感到不解,在股吧中讨论“本是原告的西昌电力,咋成被告了?”
清场诉求为何迟迟未得到解决,甚至在几年后闹上了法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原、被告双方发现,双方矛盾在于工程款和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所以一直僵持不下。
违规招标留下“苦果”
据了解,此次诉讼纠纷的焦点在于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双方存在较大分歧。这也是西昌电力当年违规招标留下的“苦果”。
西昌电力方面认为,项目在没有取得项目建设的核准手续的情况下,采取了自主邀请招标,违反了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因此合同属无效合同。而上述中铁八局内部人士表示,当时入场后已经收到了开工通知,道路等基础设施都已经部分完成施工,合同就已经生效。
公开资料显示,建设初期,固增水电站工程“未批先建”违规招标,但项目在2012年前后获得了相关批建。在2013年年报中,西昌电力提出,要多渠道沟通,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承担剩余债务,尽快解决固增水电站违规招标的问题。
2014年前三季度,西昌电力实现净利润5005.48万元,同比下滑36.95%。加快电源开发、争取更多资源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而目前固增水电站是西昌电力唯一在建的水电项目。
邱永志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固增水电站是公司目前唯一比较大的项目,公司对其投入高度重视和期望,越早解决对西昌电力越有利。
但记者从施工方处了解到,该项目目前还未进入主体工程施工。而进入诉讼和反诉讼的司法程序,意味着将耗费较长的时间,项目重启之路仍然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