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判定獐子岛巨亏案“无罪”
- 发布时间:2014-12-08 04:29:33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王文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上周五通报,证监会于今年11月10日到27日期间,成立20人左右的专项核查组,调查獐子岛停牌事件,没有发现弄虚作假和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行为。
邓舸表示:核查结果显示,未发现獐子岛2011年底播虾夷扇贝苗种采购、底播过程中存在虚假行为;未发现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獐子岛存在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以及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上周五晚间獐子岛针对媒体关注事项作出说明,公司股票将于12月8日开市起复牌。
不过,大连市证监局认定,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规范,要求公司限期整改。并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域收购决策存在瑕疵、深海底播缺乏充分论证、公司深海底播信息披露,以及风险揭示问题三项风险隐患予以警示。
对此,獐子岛董事会于12月4号发布公告,董事长吴厚刚自愿出资1亿元承担公司灾害损失,并自愿每月降薪到1块钱,公司总裁办公会10名高管自愿降低年薪50%,同时,计划为不超过195名员工,进行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