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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意见出台5年完成确权登记 三类股将受益

  • 发布时间:2014-11-21 07:53:10  来源:人民网  作者:程丹  责任编辑:王文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指出,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意见》提出,要确保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重点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同时,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并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同时,在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方面,《意见》表示,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并且要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通过农民的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原有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归属由承包农户与流入方协商确定,新增部分应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

  此外,在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方面,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可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安信证券分析师诸海滨认为,土地流转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时间的明晰或将市场关注焦点聚焦在当前土地改革的主要工作上,土地流转主题投资或将从全面铺开的模糊炒作转向有针对性的实质性投资。

  随着中央对农地流转意见的出台,市场对于土改细分领域的相关投资机会关注度有望持续升温。申银万国表示,相较于上一轮土改行情,本轮土改行情核心驱动将从“政策预期”变为“土改落地”,土地价值重估(土地资源拥有者)、农业新经营主体崛起(土地流转参与者)和农业科技服务升级(农业信息化和智能农业)将会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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