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央企将开展混改试点
- 发布时间:2016-05-14 00:43:18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国家发改委振兴司组织召开东北地区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积极有序推动总部设在东北地区的中央企业和中石油下属企业先行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今年将按照文件关于“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试点。
发改委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认为,中央企业在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要重点把握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要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意义;二是国有企业要用优良资产和有竞争力的业务吸引非国有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在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要明确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机制。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守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的运行能力和控制能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三条基本底线。(刘丽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