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分类”落地在即 债务融资欲换挡提速
- 发布时间:2016-02-23 01:09:17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任晓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召开主承销商通气会,向市场介绍2016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修订工作情况及公布实施相关工作安排,标志着酝酿已久的债务融资工具“分层分类”注册发行管理体系即将落地。
业内人士指出,“分层分类”体系推出后,交易商协会管理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备案效率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直接债务融资的便捷性也将大幅提升。在供给侧改革背景下,这一高效便捷、更加市场化的管理机制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做“减法”也做“加法”
交易商协会此次推行的“分层分类”制度,是按照主体分层、产品分类的思路,根据主体资质、信息披露成熟程度、合规性等指标,将发行人分为第一类企业、第二类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按照常规产品、特殊产品等维度对产品进行区分,设计针对性的评议流程和信息披露要求。
借鉴发达市场自动储架发行制度,第一类企业可以将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常规产品进行多券种打包“统一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融资需求灵活确定每种产品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某国有大行承销人士认为,“此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优质成熟企业融资的自主性,便于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财务方案,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针对首次注册企业或者有复杂问题的项目,交易商协会也可以借此进一步做好评议工作,能够提升整体注册发行工作效率,更好地实现风险揭示与效率的兼顾。”
“除了提升第一类企业注册发行便利外,交易商协会还提高了注册预评反馈的时效性、缩短了首次反馈时间,设置常规品种自主发行期,并缩短发行提前公告时限。”某券商人士表示。
遵循“简化、优化、强化、细化”的四化原则,“分层分类”对制度流程与信息披露要求既做“减法”,又做“加法”。接近交易商协会的相关人士表示,在“分层分类”体系下,交易商协会进一步强化了事中事后管理,完善了自律管理方式,通过加强中介机构自律规范,强化中介机构尽职履责义务,推动中介机构充分发挥项目筛选和信用风险防范方面的专业能力。
前述承销人士表示,修订后的《表格体系(2016版)》搭建了差异化、立体式的信息披露架构,实现了从发行方式、发行主体、工作流程、发行频率、注册品种等五维度满足不同类别、不同环节、不同产品、不同情形的信息披露要求,在减少了重复冗余信息披露的同时,强化了重要事项等风险揭示披露要求。“可以说,是实现了效率优化和投资者保护两手抓、两手硬”。
降本增效 推动债务融资
去年11月以来,“分层分类”机制即将推出的消息备受市场关注。
招商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郑新盈指出,此次注册制的完善优化,遵循了稳健推进、逐步实施的基本原则。实际上,储架发行制度此前已通过前期的探索实践,获得市场认可。以超短期融资券(SCP)发行主体逐步扩容为例,SCP在2010年面世之初,只要符合一定的发行要求,即可实现“一次注册,多次发行”,且无需在协会备案。去年下半年,SCP取消发行主体评级条件,储架发行范围进一步拓宽。
上述国有大行承销人士指出,按照“分层分类”理念,进一步推广这些成功经验,是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目前,市场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累计已超过3100家,累计发行产品金额超过21万亿元,产品类型也日益丰富。该人士表示,在“十三五”规划纲要强调创新驱动的背景中,顺应业内呼声,将以往制度创新的经验推广到更多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提升市场整体运行效率,应该说是水到渠成。”
当前,中央多次强调推动供给侧改革,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分层分类”制度将极大便利企业融资,提升债券市场为实体经济配置资源的效率。
“实施之后,很多市场认可度高、多次发行的企业,无需再反复报送内容基本一致的文件,可以节约大量人力、物力。”一位接近交易商协会的相关人士表示。代表着信息披露“最低要求”的表格体系,也围绕“分层分类”优化管理的新要求进行了配套修订。新的表格体系精简了重复冗余信息披露,强化了重要事项等风险揭示披露要求,有助于发行人、投资人等市场参与各方快速、高效地使用信息,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市场人士吴之雄认为,“分层分类”机制的推出,有望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他表示,对发行人而言,债券发行更加便捷,更有利于发行人随需、随行地灵活制定融资计划、选择发行时点,从而在满足自身资金需要的同时,降低融资成本。对市场而言,发行人随行就市融资更加便利,意味着融资刚性程度降低,过度的供不应求或者供大于求都会很快得到纠正,有利于降低市场整体波动,削峰填谷,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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