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债获“特赦” 重整无碍偿付
- 发布时间:2015-09-23 02:31:34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张勤峰
公募债券惊天逆转的戏码在二重身上再次上演。22日,中期票据“12二重集MTN1”和公司债券“08二重债”的发行人宣布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但两支公募债券接获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手“托底”,以出人意料地方式避免了债务违约。与普通债权相比,公募债券更可能优先受偿的“潜规则”再次印验。市场人士指出,二重债事件可能继续强化国企债券、公募债券刚性兑付预期,这对于目前已有估值泡沫化迹象的信用市场来说或许是个好消息,但也意味着信用市场距离实现定价“正常化”仍然任重道远。
二重债临危得救
对于中期票据“12二重集MTN1”和公司债券“08二重债”的投资者来说,悬着的心终于可以落下了。9月22日,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简称“中国二重”)及其核心控股子公司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二重重装”)相继发布多份公告,宣布其债权人重整申请已于9月21日获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将进入司法重整程序。这是不折不扣的坏消息。
9月15日,二重集团及二重重装分别发布公告,称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立刻引起巨大关注。因为,根据《破产法》第46条,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12二重集MTN1”和“08二重债”将于法院受理重整申请之日起视为到期并停止计息。二重集团同时表示,如果9月28日之前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依法不能按期支付中票利息。
据公开资料,“12二重集MTN1”和“08二重债”的发行人分别是二重集团、二重重装,这两期债券在一个月内均面临付息或还本情形,其中“12二重集MTN1”应于本月28日付息,“08二重债”则将于今年10月14日到期还本付息。自2014年以来,二重集团和二重重装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并出现大量逾期债务。应该说,两期债券都即将面临偿付考验,但重整一事无疑是将兑付难题提前抛上了台面。
机构研究报告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其他债权人申请重整后,二重中票及公司债的付息或还本事宜实际上存在三种可能,但每一种的结果似乎都不乐观。一是,法院在中票付息日9月28日前受理重整申请,则两期债券将立刻到期并停止计息,投资者无法得到本年利息,需以债券本金及利息总额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人参与破产重整财产分配;二是,法院在9月28日后受理重整申请,中国二重仍有中票付息义务,但存在因无法按期足额付息而直接触发违约的可能,即便如期足额付息也可能会被管理人申请撤销;三是,法院不受理重整申请,债券仍面临付息或还本考验,如果触发违约,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违约求偿诉讼或破产诉讼。
相对而言,第一种情形对于债券投资者可能是最差的,但如发行人披露,这一情形最终还是发生了。若无意外,债券投资者需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道,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统一受偿。然而,先前的一系列案例表明,在公募债券身上,一切皆有可能,何况这次的主角原本还是央企。
昨日,在宣布重整消息的同时,二重集团及二重重装分别发布公告,称国机集团或其受托机构拟受让全部“12二重集MTN1”和“08二重债”。出人意料的是,两期债券以转手的方式获得“特赦”,从而避免了与其他债权一样继续艰难求偿的命运。有了国机集团的“托底”,两期债券还本付息应无大碍。
两大标签造就“护身符”
二重债注定将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的又一起“起死回生”的经典案例。对于债券市场来说,二重债事件的经典不在于故事发展的惊险程度,而是二重债身上的鲜明标签,以及最终“有惊无险”所带给市场的心理暗示。
二重债身上有两个鲜明标签,一是国企债券,二是公募债券。二重破产重整之所以引起巨大关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身份”,在2013年股权划转之前,中国二重是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央企。如果“08二重债”和“12二重集MTN1”出现违约,将首开央企债券违约先例。在国内债券市场,国企债券主要包括产业债券和城投债券两类,前者牵扯民生问题和职工就业,后者则是地方政府举债的产物,均蒙受刚兑的庇佑,被视为所有非金融企业信用债券中刚兑最为牢靠的领域。可以想见,央企债券违约可能对市场的违约意识造成何等的影响。
在二重债的案例中,债券投资者与其他债权人被区分对待也值得关注。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之前如超日等上市公司,尽管已出现严重财务困难,存在信贷逾期或违约的情况,也要想方设法偿付公募债券的本息。而最近两三年,私募债券出现实际违约的情况则不少见,就在上周,还传出私募债“14吉粮债”未及时拨付本息的消息。机构认为,迫使发行人选择优先偿付公募债券的原因,在于公募债券牵涉面大所造就的社会维稳压力。事实上,国企债券也不是没有违约的,天威债已开先例,但二重债被区别对待,有市场人士认为,除了二重的特殊身份之外,与当前金融市场环境也不无关系。目前金融市场并不稳定,如果出现央企公募债券违约,可能对市场情绪造成较大冲击,有酿成金融风险的隐患。
市场人士指出,二重债“特赦”可能进一步强化国企债券、公募债券乃至全部信用债券的刚性兑付预期,这对于目前已经有估值泡沫化倾向的信用市场来说,或许是个好消息,但无疑又意味着债券市场定价体系的正常化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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