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国经济金融发展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及借鉴
- 发布时间:2015-09-07 01:09:36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中德之间的共性要更多一些。在社会价值理念层面,中德都崇尚社会秩序、有更为接近的法律框架以及强烈的改革意愿。在经济模式层面,都注重宏观调控与市场竞争的结合,都有比较发达的制造业以及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因此,中国的“十三五规划”及中长期发展,都可以从德国的经济金融发展模式获得更多的启示与借鉴。
(一)公平和效率并重,形成政府调控与市场竞争良性互动
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是德国经济金融实现稳健快速发展的保障。借鉴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一是进一步从广度和深度上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消除因行业和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产品和服务进出障碍以及对非公有企业的差别待遇,提倡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公平竞争。二是政府应以有限干预为原则。政府职责应体现在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和弥补市场失灵等方面,绝对不能成为“闲不住的手”。三是应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特别是要逐步增加能源税、资源税,并调整转移支付的方式,体现以人为本、按需分配,而不是从上至下按项目分配。
(二)以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和教育改革为抓手,夯实实体经济基础
不断创新的制造业是德国实体经济的基石。借鉴德国模式,一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可通过创新集群效应来引领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形成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以及融资和咨询机构共同构成的开放式创新集群,构建研发合作网络,形成分工有序、相互协作的创新发展格局。二是继续扶持中小企业。确保中小企业在融资、贸易和税收等方面的平等机会,充分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使其形成稳定和长期的预期。三是发展职业教育领域。引导教育理念和社会文化的转变,确立多元化的培养目标。积极探索产学合作方式,鼓励企业对学校进行投资、捐赠,并予以减免和抵扣税收的奖励,加强学企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三)平衡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重,加强对金融体系的审慎监管
德国审慎的金融体系保证了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同时也避免了风险累积。借鉴德国金融模式,一是要注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平衡发展。我国可适度提高直接融资在社会融资中的占比,但同时要防止资本市场大幅波动对产业资本的冲击。二是要对混业经营加强监管。一方面持续对金融创新保持积极审慎的态度,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并做好预防性监管。另一方面构建和完善高效的监管体系,加强对创新型、跨业务、跨市场等金融机构和市场活动的监督与管理,避免监管真空或监管重叠。三是适度提高央行的独立性。使央行可致力于维护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四)建立多元化的保障房体系,培育并规范租赁市场
德国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严格受到政府管制和干预的市场,但其效率不可谓不高。借鉴德国的房地产模式,一是科学规划和调控房地产市场。逐渐强化房地产行业的民生产业的定位,减少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并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对房地产市场供给进行调节,抑制炒房投机行为,避免泡沫膨胀。二是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我国可尝试建立多元化开发、多渠道补贴和多形式供给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开发商建房、单位集资建房和部门委托代建的多元开发形式,拓宽对保障性住房的多项补贴渠道,并实行高、中、低档不同定位的多种供给形式。三是培育并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政府不仅要努力建设由公租房和廉租房组成的政策性租房体系,还需从税收等方面对社会化租房市场加以扶持和鼓励,规范租房市场秩序和保障房屋租赁的合理价格。
(五)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比,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德国的社保制度与财政可持续性实现了良好的平衡,并且能够产生足够的激励。借鉴德国社保模式,需在“十三五”期间适度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总支出比重,并注重两个平衡。一是社会保障与经济效率的平衡。政府需将收入再分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避免降低社会经济效率。二是社会保障与财政能力的平衡。社会保障制度应严格控制成本,一方面避免对个人和企业纳税者造成沉重负担,另一方面防止泛福利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使政府财政陷入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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