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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并增持

  • 发布时间:2015-07-10 02:56:24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7月9日江西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有关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并按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承诺。

  附相关承诺如下:

  一、在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三、履行大股东职责,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2015年7月9日

  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于近期相继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2015〕18号公告,提振市场信心。

  在此,我们向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公司大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

  二、6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大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

  三、上市公司积极采取公司回购、大股东增持、员工持股等措施稳定股价;

  四、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及时澄清市场上的不实传言。

  望广大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团结一致、同舟共济,为使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而共同努力。

  倡议书

  承 诺 人

  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华意压缩大股东

  2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大股东

  3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仁和药业大股东

  4 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万年青大股东

  5 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天音控股大股东

  6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 赣能股份大股东

  7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诚志股份大股东

  8 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猫股份大股东

  9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正邦科技大股东

  10 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江特电机大股东

  11 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章源钨业大股东

  序号承诺人 备注

  12 李良彬 赣锋锂业大股东

  13 朱星河 恒大高新大股东

  14 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 三川股份大股东

  15 聂景华 华伍股份大股东

  16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博雅生物大股东

  17 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江地产大股东

  18 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 *ST光学大股东

  19 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昌九生化大股东

  20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粤高速大股东

  21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洪都航空大股东

  22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江西铜业大股东

  序号承诺人 备注

  23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联创光电大股东

  24 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 中文传媒大股东

  25 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 安源煤业大股东

  26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洪城水业大股东

  27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方大特钢大股东

  28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长运大股东

  29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泰豪科技大股东

  30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中药业大股东

  31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新钢股份大股东

  32 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 煌上煌大股东

  33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 世龙实业大股东

  34 彭义兴 三鑫医疗大股东

  序号承诺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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