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发文 剑指券商为自然人垫资开户
- 发布时间:2015-06-08 07:1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上海某投资咨询公司三步开户收费2万元
“把身份证、建行银行卡以及网银交给我们,我们全程代办。”6月7日,《证券日报》记者以新三板开户为名致电一家上海投资咨询公司时得到了上述明确回答。该咨询公司工作人员声称全程代办新三板垫资开户收费2万元。
自今年3月份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出现火爆交易以来,新三板垫资开户愈演愈烈,《证券日报》记者在百度搜索发现,“新三板垫资开户”的广告比比皆是,搜索结果多达300多万条,其中上述上海的投资咨询公司排名第一位。
《证券日报》记者查询该公司官网发现,该投资咨询公司官网首页特别标注“新增新三板开户垫资业务”,并且公布了新三板开户三步流程,即“到银行并开通U盾 转出额度调到500万元到1000万元——找证券公司开个人账户及设立深圳新三板账户——审核通过2个工作日,证件次日即可归还”。
针对垫资开户这一现象,全国股转系统上周下发《关于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禁止主办券商的垫资开户行为,要求主办券商做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规范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不得为投资者垫资开户,不得默许为外部机构与个人为投资者垫资开户提供便利。
今年5月底,全国股转系统董事长杨晓嘉在出席五道口金融论坛时表示,新三板投资者账户总数达到12.58万户,其中,合格投资者已经达到7.6万多户,占比60%。
《通知》明确在为客户开通业务权限过程中,主办券商以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存在“为投资者垫资开户;默许或为外部机构与个人为投资者垫资开户提供便利;未依据前一交易日日终时点认定客户证券类资产市值;将客户信用证券账户资产计入证券类资产市值”等行为和现象。
《通知》还要求主办券商,对证券账户资产一直较低,但在申请开通权限前突然大幅增加至5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主办券商应重点关注,可以补充要求投资者提供最近年度本人合法有效收入证明,以及能够证明投资者财产和收入状况的其他材料。在后续评估中,发现评估期内自然人投资者的证券类资产市值持续大幅低于500万元的,主办券商应及时向其解释参与股票公开转让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要求重新临柜签署《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若投资者不予配合,主办券商可以采取限制其交易权限、拒绝接受委托、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等措施。
《通知》对主办券商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包括规范做好客户业务权限开通工作,加强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管理,强化投资者交易行为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开展自查与检查等。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通知》要求主办券商在6月30日前完成重点针对垫资开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查报告,并将在此日期前将带有整改措施的自查报告交到全国股转系统,全国股转系统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开展专项业务检查,对未认真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的主办券商,全国股转系统将视情况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节严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报告证监会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