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审核中小银行发行上市重点关注11类问题
- 发布时间:2015-05-30 01:22:38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倪铭娅
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9日就中小商业银行发行上市审核进行解答。发行监管部表示,证监会在审核中小商业银行发行上市时,重点关注11类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中小商业银行是否符合产权清晰、公司治理健全、风险管控能力强、资产质量好、有一定规模且业务较全面、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较强的要求;最近两年银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评级的综合评级结果;最近三年年末及最近一期末风险监管核心指标是否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末存款或贷款规模在主要经营地中小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排名中是否居于前列;最近三年内是否进行过重大不良资产处置、剥离,或发生过重大银行案件;报告期内监管评级、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内部职工持股是否符合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的规定;银行设立、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是否按规定向银行业监管部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者备案等手续;是否已结合资本状况、股权结构、业务现状及其发展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资本金补充机制,并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是否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规定编制招股说明书。
对于保荐机构在推荐中小商业银行发行上市时应履行哪些核查义务,发行监管部表示,保荐机构应结合所推荐中小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重点核查4个事项: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确认所推荐的中小商业银行已根据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求制定贷款分类制度并在报告期内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确认所推荐的中小商业银行已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并确认其报告期内各项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措施得到全面有效执行;重点风险领域相关业务的风险与合法、合规性,确认所推荐的中小商业银行相关业务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风险;贷款集中度和关联贷款,确认所推荐中小商业银行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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