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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多措并举回应投资者诉求

  • 发布时间:2015-05-27 02:09:23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倪铭娅

  近年来,山东证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导向,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采取综合措施做好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投资者诉求处理规范化水平。山东证监局建立了投资者诉求分类处理机制,包括:专岗专人负责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明确投资者诉求办理流程;畅通各类渠道,及时接收投资者诉求;依法做好投资者诉求答复工作。

  二是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投资者诉求处理效率。山东证监局要求工作人员想投资者所想,急投资者所急,主动站在投资者角度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争取在前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三是加强分流疏导,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山东证监局多措并举,督促市场主体落实解决投资者纠纷的主体责任,力求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分流疏导,引导投资者直接与市场主体协商解决纠纷。指导市场主体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主体完善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督促市场主体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2014年以来,山东证监局办结“12386”证监会热线投诉事项202件,达成和解的176件,和解率约87%,切实维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是多方合作,构建全方位保护投资者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合作,防范、化解区域性风险。加强政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山东证监局主动与地方政府对接,强化了对私募基金、股权众筹等创新业务的政策宣传,切实防范以私募基金、股权众筹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提高投资者对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防范意识。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提高稽查执法综合效果。

  山东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组织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与市场主体沟通交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自律组织和市场主体工作主动性等方式,全方位做好投资者诉求处理工作,使辖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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