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5-25 18:18:56 来源:上交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上证公告(暂停上市)〔2015〕001号
2015年3月26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投资”或“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中国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15年5月14日,博元投资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已满30个交易日。
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6条和第14.1.7条的规定,本所上市委员会对博元投资股票暂停上市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自2015年5月28日起暂停博元投资股票上市。博元投资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继续履行上市公司的有关义务。
博元投资如对本所作出的暂停上市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